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20141024人本教育基金會新聞稿】針對南部某特教學校性侵案國賠求償後續行動說明



親愛的朋友:
感謝你對於南部某特教學校性侵國賠求償案的關注與連署,我們在9月25日提著一萬七千個連署名單北上,在教育部門口召開「沉默的吶喊」記者會,並用長長的名單把教育部包圍起來。




記者會後,由於熱心網友幫忙,連署人數很快就衝到四萬



教育部總算在10月15日發新聞稿表示:

一、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3,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1條已明確規範賠償義務機關對故意或重大過失公務人員有請求權,並應審慎認定之,本案賠償義務機關為發生本性侵事件之學校,自應依上述國家賠償法等規定審慎處理。

二、本案國家賠償法規定之賠償義務機關(即學校)對所屬公務員有求償權。教育部為善盡督導責任,已於103年7月10日及8月27日召開2次「國立學校國賠事件後續法律諮詢會議」,委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書,並於103年9月16日函送學校,該校依據教育部函示及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41條第3、4項規定分別於103年9月25日及29日召開2次「國家賠償事件後續向相關人員求償協商會議」,因協商未獲共識,學校已於103年10月6日向法院提起全額求償訴訟。

三、本案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之賠償義務機關為學校,且教育部相關失職人員業已依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懲處在案,另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審議之人員業依公懲會審議結果辦理。

人民展現的力量,迫使教育部在消滅時效的前一刻,終於向失職教職人員提告,這是我們重要的勝利!感謝每位連署人為公義挺身而出,缺少你們的力量,我們無法走到這裡。

然而,儘管學校提告了,官方卻輕縱教育部四名被彈劾的教育部官員,也就是說,他們的求償行動依舊沒有自省。記者會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說,「這是教育史上的羞恥紀錄,只打了基層、放走高官,高高舉起,卻輕輕放下。」被彈劾的教育部官員,包括當時的中辦主任藍順德等人,當然也應該在求償名單啊 !憑什麼只追學校教師?學校內的失職人員要對其究責,教育部裡,長期忽視特教生、對人民訴求擺爛的失職官員,也要被究責求償,不可獨漏!

所以我們要繼續邀請諸位,一起來旁聽特教國賠求償案後續開庭,繼續監督學校是否認真求償;我們也將繼續研究如何追究官員涉及圖利以及特教體系的整體改善,請持續關注、也請將此事件告知身邊尚未知悉的人們,只有不漠視並行動,才有可能帶來我們所期望的教育環境。


再次致上感謝!因為有您,為獨行的黑暗之路帶來了曙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