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15年4月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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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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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家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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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拜訪特教學校,要求依法調查8件校園性侵及性騷案。周校長
說:「家長都已經道歉了,有需要調查嗎?」人本拜訪某國立大學黃校長,提醒校長欲附屬的特教學校性侵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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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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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找立法委員陳節如商議後,由陳立委召開「校務管理問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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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是部長吳清基,由中辦
公室專案報告,當時通報案量為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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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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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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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檢舉該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組專家調查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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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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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後性平事件持續發生,人本基金會召開「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記者會,指控該校兩年來爆發128件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要求專家接管。教育部中辦副主任黃新發及周校長出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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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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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媒體大幅報導震驚社會,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與中辦主任藍順德出面鞠躬道歉,並聲稱「查到哪,辦到哪!」人本發表「無能接管學校,不如趁早下台」新聞稿,繼續要求專業團隊。學校緊急公告:要求老師7點半一定要到校,7點40要在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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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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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吳清基首度致歉,並稱校長勇於任事。人本與全家盟、勵馨、台少盟、和田秋堇立法委員召開「專業團隊儘快接管學校,小孩早日脫離煉獄」記者會,提出此案必須提高層級,要到行政院會層次列管。中午,吳清基態度轉變,將校長調離職務,由中辦專門委員代理。人本發佈新聞稿〈敬告吳清基部長〉,繼續要求專業團隊接管。人事令發佈後,聲暉理事長及部分家長在學校召開記者會,罵人本及「不肖家長」別再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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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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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辦指派王春成專門委員代理校長主持該校親師座談會,聲稱教育部將還前校長公道,前校長將繼續回來擔任校長。被調職的前校長竟也現身致詞,並說媒體報導不是事實,他用心辦學,揭發性侵事件。人本發新聞稿「吳清基部長應該為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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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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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男生宿舍再度發生性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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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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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直接與地方媒體對話,我們在當地開記者會。記者質問數字問題,稱:人本是否掌握了些學校不知道的案件而隱匿不報,社會局該開罰。該校資深組長陳杉吉(曾任全國教師會特殊教育委員會主委,以及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該校教師會長)前往人本記者會。陳組長 一開始以手語發言,接著質疑人本「你們連手語都看不懂,如何協助調查全案?」又稱:人本新聞稿文字聳動,家長不敢送學生來讀,學校關門了怎麼辦?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獲教育部表揚為100年度優良特殊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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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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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小組的報告終於出爐,詳列學校及教育部重大缺失,包括:部分案件未依法調查處理性平事件、未妥善保管調查檔案資料,使得資料遺失、未落實檢討校園整體安全,以致學校再度發生事件、加害人輔導未落實,導致一犯再犯,輔導紀錄卻予以結案、未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吳財順次長說:將追究校長與中辦責任, 並協助受害 人提國賠。人本發表〈對於「教育部對某特殊教育學校發生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說明」我們的回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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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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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安排專案報告。吳清基部長在現場三度感謝人本,但卻始終不肯讓專家團隊擁有實權,決定由訓委會組「輔導諮詢小組」定期進校。 另外吳部長也改口說校長「不適任」。人本發新聞稿「不適任嗎?部長」。學校通知涉及性侵案之住宿學生家長到校簽署下周起退宿文件,並對家長說「是摸屁股」。
人本各地辦公室都接到來自全國各地特教老師來電,稱:「跟中辦反應學校缺失都沒用,中辦應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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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生因在宿舍發生性平事件遭到退宿處分,開始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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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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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辦再度發函,要求學校教職員要遵守出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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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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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發公告匯集各項研習缺失要求改善:
一、無故不參加且事先未報備。
二、請假人員均無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中途離席情況嚴重。
四、攜帶報章、雜誌、小說、電腦進入會場,以致不專心影響學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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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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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發公告要求教職員不要私下串聯抵制監察院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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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校長表示「目前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辦公。事件平息前,低調生活.調養身心.享受生命美好.別擔心"為師"傻人有傻福 目前長官都很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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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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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又發生性侵事件,行為態樣是性侵害,但是通報單還是寫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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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懲處結果,中辦計7人遭行政懲處;學校部分教師及行政人員15人,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9人,共計24人,分別記1大過到申誡1次不等行政懲處,但無人下台負責,網路一片撻伐。 陳益興次長在記者會上說:前校長被記過眼眶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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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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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處過輕,輿論譁然。行政院長吳敦義主持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會議,在聽取教育部報告後表示,教育部應虛心檢討,也依多位委員的建議,指示教育部重新檢討對失職校長及人員的懲處。【新聞熱度過後,吳清基部長還是維持原議,但受處分教職員皆不服,多人提出申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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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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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代理校長住院,由實習輔導處主任代理代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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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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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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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代理5位受害學生及家屬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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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快速附屬給某國立大學,由林姓教授代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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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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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被退宿學生說想住校,因為他必須4點20起床,才接得上6點40分的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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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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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輔諮小組最後一次會議。之後教育部不再通知開會,架空輔諮小組。【半年後教育部又頒發感謝狀給該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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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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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通知兩位請求國賠的家長到校,家長都委託人本出席。人本到校後發現學校只想以保證就學、就業交換撤回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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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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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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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召開首次國賠協調會議,稱沒有通報及管理上的疏失,拒絕賠償,並否認性平報告認定之事實,現場找來教職員重新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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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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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收到該校國賠協調會議記錄5份,稱國賠暫不成立。鄭麗君立委就國賠事宜學校違法處,質詢教育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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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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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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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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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校代理校長林校長稱:他希望教育部接手處理國賠,但部長拒絕。他說:如果是一件五十萬的話,他個人可以承擔;但是五件,而且後面還有,他無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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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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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佈國家人權報告,專項說明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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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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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陪受害學生出庭,由該校老師擔任翻譯,竟稱「事情沒有外傳的嚴重,例如:有智障生在校車上想尿尿就脫褲子,卻被說成性騷擾。」法官說老師擔任手語翻譯很辛苦,要支付她3000元翻譯費。
林校長說:教育部只有政策指示,沒有配套。如果壓力大,只有辭職。他賠不賠、賠多賠少都是錯。還說:他是吳清基的學生,吳當初挺他善後;可是現在教育部只給指示、沒有配套,連他這麼勇於任事的人都做不下去了,還有其他校長敢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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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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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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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再度召開國賠協調會議,學校的律師說:「你們想的是學生,我顧慮的是公務員!」只肯提出20到60萬不等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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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畢業典禮,林代理校長說:他來此的任務是安內攘外,目前安內已經完成,接下來要「全力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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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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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第三度召開國賠協調會議,校長以:人本未帶當事人出席,及未能保證不代位求償【備註:依據國賠法,學校賠償後必須向有重大疏失的教職員求償】,不到30分鐘即草草宣佈散會!人本工作人員張萍拍桌怒罵校長「你心裡沒有小孩!」,林校長回罵「你心裡才沒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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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校長辭職,由學校主任代理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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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發現 164件疑似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發生地點遍及學校學生宿舍、校車、校園及校外等處,加害人、被害人各約90名,通過彈劾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及校長等16人。監察委員高鳳仙說,這件案子駭人聽聞,是他擔任監委4年來最痛心難過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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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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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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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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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該大學管教受代理校長後(短短一年來第6位校長),學校召開第四度國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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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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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陪通勤近一年的孩子開庭,學校派只會文字手語的老師擔任翻譯。調查官報告孩子在交互觀察期間表現良好,但因開學後要住校,學校建議要繼續觀察,因此主張應保護管束三年。出庭後,該老師說這年齡的國中孩子本來就會(性)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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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第五度召開國賠協調會議,三人分別以110萬、130萬、150萬達成協議,另兩人協議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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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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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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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發文教育部要求督導該校懲處楊靜宜老師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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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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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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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維持該校「國賠處理小組會議」於2012年4月9日做出之決議,對2011年2月台南高分院之性侵國賠判決案不必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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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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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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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提案提出教育部有關心理諮商成效問題,追問受害人再受害、行為人再行為者共有多少人?教育部迴避問題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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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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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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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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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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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訴訟案在台南地院開庭,學校提出消滅時效等抗辯理由。開完庭後,校方代理人律師跑過來,他說:這件事情老實說學校不是不賠,是教育部那邊壓住了,如果我們能說服教育部,他們也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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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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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鄭麗君立委質詢該校一年半來繼續爆發34件性平事件,蔣偉寧部長表示他「持續關注一切」,對於立委田秋堇質疑「為何失職公務員不用代位求償」,只說「一切依法辦理」;該校校長聲稱「張(萍)主任要求的事,學校都照做了,我們互動十分良好」,甚至未顧及隱私地說出某受害學生姓氏及現在就讀學校,現場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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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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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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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陳昭如出版報導文學「沉默」一書,並巡迴全國舉辦分享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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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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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生國賠案,一審判賠1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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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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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發文學校要求向有責人員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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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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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發文教育部要求督導學校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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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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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回應將持續積極輔導校方性平業務、督導該校依法儘速完成賠償、對尚在法院之國賠申請案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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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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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決議「不向相關公務人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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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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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去函學校要求依國賠法儘速檢討向有責人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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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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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修法公聽會》尤美女立委要求國教署在會後1週內公布決議小組的成員、決策機制、法規,並公告決定不求償的事實、理由,提出求償案件的說明。 教育部律師之法律意見書認為需向失職人員求償,但校方說那是教育部的意見,非校方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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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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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生國賠案,一審判賠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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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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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將其召開兩次「國立學校賠償事件後續法律諮詢會議」之律師所提供法律意見書,函送學校,請其積極參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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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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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將一萬七千個連署名單張貼於教育部圍牆,於教育部門口召開「沉默的吶喊」記者會,要求教育部監督學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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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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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於9月25、29日召開兩次「國家賠償事件後續向相關人員求償協商會議」,協商無共識後,向法院提起求償訴訟。(截至2015年2月16日止,針對三件國賠協議成立案已共計開庭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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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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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發新聞稿表示:學校已於103年10月6日向法院提起全額求償訴訟,但教育部四位官員未在求償之列。
同日,連署人數已破四萬人。教育部要求學校必須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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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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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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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生國賠案,二審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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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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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生國賠案,上訴三審。
連署人數達42760人。 教育部迫於輿論壓力,對學校師職人員展開求償行動。目前仍訴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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