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 星期六

2013年6月人本教育札記:我聽不見,而你不聽—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解析








目錄
◎解析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我們能看到什麼?
◎地獄中尋找出路
◎從局內人的視角看啟聰教育
◎好好談性教育,孩子就會懂!




解析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我們能看到什麼?
–「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研討會」現場報導

文 / 王士誠


2010年底,人本基金會揭露了南部某特教學校的性侵案;跨時多年的一起起案件,彷彿連珠砲,轟得輿論譁然不止,更轟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和彈劾案︱監察院經過調查後,指出該校多年來共發生164件性侵案,並據此彈劾了17名官員。

看起來,該案的面目已相當明確:這是校方與教育體系多年來未善盡職責所造成的巨大悲劇。然而,人本基金會在今年五月四日舉辦的研討會,卻又為這個悲劇帶出了更多、更深、更值得追尋的剖面。

封閉的校園,使人性的醜惡現形。

研討會共分四場,第一場的主題是「案例研討」。毫無意外地,台灣發生過性侵案的特教學校,不只一所。多年前,北部一間特教學校,就發生過類似的案子,而當時協助處理該案的資深特教老師郭色嬌,透過錄影,在研討會上現身說法。

郭老師一開口便說:「當年,我們是從教學來切入處理這個案子。」教學?碰到性侵案,直覺上不是該先引入法律專業嗎?怎麼會從教學著手?「法律的事,當然有人處理,但孩子的問題要從教學下手。在學校感到無聊,是製造問題的溫床,如果孩子找不到學習的興趣,一定會發生很多事。」確實,若孩子對校內課程或活動興緻缺缺,為了排遣在校的無聊時光,而把目光轉往直接的生理刺激,也不難想像吧?因此,郭老師當時就在台北市特教科楊麗珍科長的支持下,進入北部的該校,大力改善其教學狀況。

郭老師的主要工作,是落實特教領域本該注重卻常被忽略的「個別教學計畫」(IEP),也就是協助校內老師,為每個學生量身打造教學計畫。這不是件輕鬆的事:郭老師與楊科長常常在課餘時間與該校老師開馬拉松會議,直到深夜;她們更舉行多場IEP研習,並請每位參與的老師務必要在研習後繳交報告。

如此嚴格的要求,使許多人不堪負荷而辭職或轉任,卻也留下了真心為孩子設想的老師;認真教學的老師多了,不被關注的、沒有學習興趣的學生就少了,校園性侵的情況也就得到了控制。郭老師的經驗說明了:教學,永遠是校園問題的根源,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學校若能認真辦學、看到每個學生的需要,所謂「校園問題」是很難發生的。

郭老師有楊科長的全力支援,也得到許多特教老師的合作,這或許是一種幸運;很多時候,有心為孩子做事的老師,是孤立無援的。東華大學的蕭昭君老師就說:「人本南部辦公室的張萍主任常常和我談這些案子,我每次都深深地覺得『孤臣無力可回天』,個人的力量,看起來很難改變大環境。但我有時又會想,那也不一定。」

蕭老師舉出南韓光州的校園性侵事件為例:一所私人特教機構的教職員長期性侵孩子,卻從未被發現,直到某新進老師出面揭發,再加上有作家以此為題,寫了小說《熔爐》,而該小說又被改編為電影,這才引起南韓全國關注,使加害者面臨司法懲處、國家立法加強監督特教系統。「所以,說不定在某個時候、某個人做了點什麼,事情就不一樣了。」蕭昭君說。

可是,長年的性侵事實,外界為何會一無所知?蕭昭君在研討會上,也提到美國緬因州一所聽障學校的案子,我們可以從中看到一些端倪。

該校從1950年代到1970年代都有性侵事件發生,1960年代起擔任校長的羅柏.凱利,就是多起性侵事件的加害人。該校長在當時的美國特教界,地位有如「天神」,而該校位在海上,只有一條聯外道路;因為對「專業權威」的信賴,外人很難想像學生們所受的苦,加上交通不便,該校實際上是個對外封閉的地獄。就如張萍對此的回應:「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人醜惡的一面就可能出現,那是對人性的考驗。」



體制強化了封閉結構



可見,校園裡的癥結並不止於性侵案,還有學校的封閉性;但這種封閉性是經年累月的積習,正如研討會第二場中,輔大法律系吳志光教授所說:「擔任教育部性平委員會委員這麼久,我很清楚地知道,這種長年形成的校園文化,讓人很難進得去。」

有多難?吳志光舉例:「張萍對我說過許多個案,可是那間南部特教學校是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管的,雖然中辦做得很差,教育部卻不能直接插手。所以我有一次就請張萍直接寫信給教育部檢舉,這樣子教育部就有理由可以繞過中辦來處理了。」就算主事者辦學再怎麼不力,連總管全國教育事務的教育部,都可能受限於體制而無法直接介入,這個封閉結構的難解,由此可見一斑。

但,要說教育部真的有心衝破教育系統的封閉性,卻也未必。2011年9月,彰化師大的陳金燕教授受教育部邀請,與幾位教育部外的專家,一起組成了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的輔導諮詢小組。沒想到,隔年的2月,在中辦藍順德主任主持的一次小組會議後,教育部便再也沒有聯絡過小組成員了。

陳老師說:「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突然就再也沒有會議了,我們因此沒有理由再進那所學校幫忙,我甚至不知道小組的存廢與後續運作情形。最後,教育部在2012年9月送小組成員感謝牌,就算是明確終結了這個小組。幸好,我早已經把諮商工作委託給我一個在當地的學生,請她繼續為孩子諮商,直到經費用盡。」由此可知,教育部恐怕也有意無意的,不讓「外人」有機會進入教育體系。

更可怕的是,即使教育體系內部人員想處理這些事,也有困難。張萍在研討會上便報告了一個例子:該所南部特教學校的一位校車隨車人員,剛到校工作,便撞見校車上的性侵事件,他詢問資深職員如何處理,得到的回覆竟是:「這是小事,不用上報。」他信以為真,於是此後又遇到兩次性侵案,也都沒有通報。而事實上,這位隨車員一直以來,都被排除在學校的性平會議之外。

特教學校原本就是一個外界較不易窺見的系統,而教育體制又加強了這種封閉性,校方那醜惡的手,當然就可以毫無顧忌地,將每個想為孩子討還公道的人玩弄於股掌之間、將孩子的苦難遮掩得密不透光。



逼得「受害人」成為「加害人」,卻還要落井下石!



而在這幽暗之中,孩子們怎麼了呢?第二場研討會中,蕭昭君老師說了一個案:「我有個學生,是那所南部特教學校畢業的。他告訴我,自己認識的一位學姊,曾經遭到性侵;後來,這位學姊與另一位學姊吵架,為了報復,便找以前性侵她的人,去性侵對方。

「我聽到這件事,非常震驚。我在想,可能是他們被侵犯後,沒有人理解、或幫助他們解開這痛苦,所以當他們又遇到痛苦的時候,不曉得怎麼發洩,只是直覺地也想讓別人嚐到痛苦,於是就去侵犯人,或叫別人侵犯人。或許,這就是我們看到很多『受害人』成為『加害人』的原因。但這方面的本土研究太少了,我們很難細緻的去理解。」

何止不能理解?有些人甚至會對他們落井下石!

第三場研討會上,政大法律系的劉定基老師就說:「我幫人本替這些孩子談國賠,校方拖了半年不和我們協議;終於開始談了,卻又做出很多不對的事。就像有一次,和校方約好時間開協調會,我們搭了高鐵去談,他們卻說,家長和孩子沒有到場,不能談,當場就要我們回去,完全不管《國賠法》當中可以由委任人來談的規定。我想,他們是認為,只要家長和孩子在場,就可以操弄人情、施加心理壓力,達成他們想要的結果。

不僅如此,「和我們談協議的人,竟然包括應該負責的官員,這是球員兼裁判!而且,他們竟然破壞《性平法》的規定,在談協議的場合,要求重新詢問證人,想問出新的『事實』,還說出『你們關心的是學生,我們關心的是公務人員』這樣的話。」

事實上,校方試圖壓迫的人,不只是孩子而已。該校曾任性平委員的一位老師,在研討會上,也訴說了自己被校方打壓的經歷:「事情發生時,我剛好輪到當性平委員,我覺得一定要查清真相,並且堅持辭退一些嚴重失職的人。像校內有個導師,性侵學生長達一年,我要解聘他,有人卻說,他還有小孩,沒了工作怎麼辦?

「即使這樣,我還是盡力查出了一些事實。照規定,我的行為應該要敘獎,但學校不只拖了很久才記我一支小功,而且在記功的當天,同時捏造『謊報腸病毒疫情』的理由記我兩支申誡。在性平委員任內,我的工作量變大了,有特殊障礙、要花很多力氣的孩子,沒人想帶,一定會排給我;但是配合學校的人,福利都很好,有的課變得比較少,有的還調到別的學校,升官去了。我還曾經聽到國民教育署的官員告訴那些被彈劾的人說:『既然監察院要你們下來,也很好,你們好好休息,以後再服務這間學校。』我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自己還能撐多久。」


歧視,是這場悲劇的源頭。



這位老師的發言,博得全場的掌聲,但他的眼神,並沒有因為這些鼓勵而露出任何光彩。畢竟,掌聲再巨大,也傳不進那個盤根錯節的不義結構裡。

就如第四場研討會一開始,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所說:「人本和一些學校見義勇為的教職員一起處理了多年性侵案,通常都可以慢慢地打開學校的門,但特教學校的案子,雖然讓最多人感到難受,卻也最難介入。我想,這涉及我們看特教生的眼光。談特教生性侵,總有人說『他們的感覺和我們不一樣』,這到底是不是隱含歧視?」

算不算歧視,實在很難說,但我們對聽障人士的瞭解與幫助仍不夠,是可以肯定的。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理事長黃淑芬就說:「我自己讀啟聰學校時,校內很多老師不會手語,竟然要叫我這個會手語的學生當小老師,實在很奇怪。在啟聰,通常手語好的老師就教得好、關心學生,因為容易溝通。現在,手語在大學特教系裡不是必修,很多啟聰的老師不會手語。但即使聽障生會讀唇語,有時還是要靠手語翻譯才能精確地學習,所以我不希望以後還有不會手語的老師來教聽障生。

「除了手語,聽障教育裡還應該考量到『聾文化』,例如,我們是靠視覺學習的,所以教學場所不能有東西高高放著,擋到我們的視線,而且要多使用肢體動作;這些,都是現在聽障教育缺乏的。」

我們對聽障生的不友善,可能表現在更幽微的地方。人本南部辦公室工作委員黃俐雅曾自行請纓,到該南部特教學校,為孩子上性教育課,她回憶當時的情景:「很多人說,就算教了性教育,他們也不一定懂。可是我發現,他們不只懂,還問了很多問題。他們有人問,是不是被性侵後,婚姻就再也不會幸福?也有人問,聾人生的小孩,會不會也是聾人?他們的問題,往往關係到自己未來的生活,都非常重要。後來,在場有的老師竟然制止學生發問,我這才慢慢體會到,那些老師很可能根本不相信他的學生能活得和一般人一樣。然而,他們卻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那些老師心裡「特教生不用知道那麼多」的想法,或許是覺得他們「知道太多也沒用」,也可能是認為「學這些對未來沒幫助」,看似體貼,其實隱隱約約地流露出對特教生的不信任,這和歧視他們,不過是一線之隔。

與其替特教生「設想周到」,不如提供足夠的資源,支持他們走上自己想走的路,這才是真正的特教。舉例來說,在台灣,我們很少在大學裡看見特教生;然而,立委鄭麗君卻在研討會上表示:「我九○年代初在法國讀博士班,當時班上就有兩個視障生,課堂用書都有盲人點字版本,可見特教生進高等教育不是辦不到,而他們進高教也不像有些人想的那麼『辛苦』,那就是他們的自我發展。」

說到底,如果我們只是看到特教生的「特殊」,而不能設法和他們一起過著「普通」的生活,那所謂的「特殊對待」,究竟不是一種幫助,而只是歧視。這樣的歧視,正如那所南部特教學校某些教職員對性侵案的辯解-他們的感覺和我們不一樣!只會帶來悲劇。






在地獄中尋找出路
洪素珍老師談性侵案中的「受害者」與「加害者」



◎王士誠



世人在他們身上看見的黑暗、暴力與扭曲,其實就是他們童年所面對的世界。

︱英國資深心理治療師約翰.伍茲



從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的口中,我第一次聽見了這句話;她引用這句話,為自己在今年五月四日「南部特教學校性侵研討會」的發言做結。顯然,她認為那些孩子們震撼社會的行為,是源於他們過去所承受的苦難。

確實,那些所謂「加害」他人的孩子,有許多也曾經受害。對於他們的經歷,我雖不能感同身受,卻也十分同情;然而,我仍不能理解:遭遇過痛苦的人,不是會直覺地迴避那些記憶嗎?怎麼會…在他人身上「重現」他們的痛苦?


因此,當我聽說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洪素珍老師,多年來致力於研究性侵受害人與加害人的心理狀態時,便不由得想向她請教了。

刻板印象以外的「受害者」與「加害者」


洪老師專注地聽完我的提問,緩緩地說:「我想,我們可以先不要用『受害』和『加害』這兩個名詞,那裡面牽涉了很多想像出來的樣貌,有時會讓人看不見當事者真正的樣子。我們可以先回到『人』的身上來看這些事。

「大家都同意,只要是人,就有與人親密的需求,而人和人之間最親密的關係,就是性;所以,兒童、青少年在發展的過程中,會有性探索,是很平常的事。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和朋友、家人、熟人有不同程度的性探索、性遊戲經驗,就是明證。」

許多人小時候都曾在打鬧中碰觸玩伴的性器官、第二性徵,或相互開開「黃色笑話」,也常看到孩子們的遊戲裡、唸謠中,有「色色的內容」;人與人之間的性探索,確實比我們所以為的,更常出現在生活中。


「但這些探索或遊戲,通常不會越線。遊戲的參與者,彼此對等,沒有權力的上下關係;而所謂『性侵』,可以看作是這種權力關係的越線,或許是一方的年紀大、力氣大,或某些原因,使他能夠扭曲原來的權力關係,對另一方造成壓迫。」

洪老師接著說:「人生活在群體中,身心自然會有想被照顧、與他人親密的需求,孩子當然也是。所以有些『受害』的情況,對當事人來說,不過就是他喜歡某個學長姊,因此只要學長姊希望他做的事,不管是口交、肛交…他都願意做。他們是在滿足自己對親密的需求,而在過程中,越過了那條線。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其實不完全是人們習慣的『加害者』和『受害者』這兩個詞彙所能描述的。」

洪老師進一步說明:「在這種關係裡,他們雖然一方面滿足了自己對親密的需求,但另一方面卻也很可能有生理的疼痛、心理的痛苦,或是感到被壓迫、被控制;這些負面感覺和親密的滿足感總是交纏著出現,使得他們很難把兩者分開。因此,經歷過這些的孩子,很容易把人際關係『性化』,以為人和人的關係就是性關係;當有一天又希望和人親密時,也就只會如此對待他人,或接受他人如此對待自己了。」



把人推進地獄的惡魔



洪老師的說法,不禁讓我想到,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爆發時,許多特教學者與該校職員曾表示:「那是人的生理本能!」或「他們的感覺和我們不一樣!」,言下之意,事態所以演變至此,都是孩子的責任,而與他們無關;於是,他們就算對身心受創的孩子不聞不問、對期待公道的家長相應不理、對知情不報或無力處理善後的教職員放任不管…似乎也沒什麼大不了,不是嗎?

然而,對洪老師而言,正由於孩子的狀況特殊,大人才更該負責,她說:「我們不能只看到『加害』或『受害』的行為本身,而應該全面地來看孩子,這是為了不讓我們陷在加害或被害的刻板印象裡,然後才能站在幫助孩子的立場,運用教育的、輔導的、各方面的專業,設法使孩子有能力去辨別、拒絕那些要把不對等性關係加在他們身上的強權。更進一步,當孩子面對自己天生的性需求時,要使他們有意識地做出選擇,而不是不經思考地被帶著走。」孩子們特殊的身心狀態,不是大人可以無所作為的藉口,而是大人們應該積極行動的立基。

洪老師又說:「孩子在一些性關係中,很可能有痛苦、被控制的感覺,而如果那些感覺沒被理解,就會變成一個瘤,背在他身上。日後,他就有可能透過所謂的『加害行為』,誤以為自己獲得了控制權、解除了痛苦、處理了這個瘤,但那不是真的。」可見,孩子們「受害」時,固然承受了苦難,而在所謂的「加害行為」中,他誤以為自己超越了苦難,甚而可能重複該行為,這又是一種苦難︱過去的傷痕不僅未消,還隨著一次次虛無的「超越」,越刻越深!

「我並不是說,這些孩子不該負法律責任。」洪老師表示:「如果他們的行為涉及司法,當然要有法律來處理。但除此之外,實在不該再不明究裡地扣他們一個『加害者』的大帽子,那只是看到他的一面,而沒有把他當成完整的人看待,是偏頗的。如果這樣,我們的所做所為不就是在把一個需要幫助的人推入地獄嗎?」

先把人推入地獄,再將「厲鬼」的帽子扣在他頭上,若非惡魔,誰會這麼做呢?我們可以想想,在南部特教學校案裡,出現了多少惡魔?而被惡魔推下地獄的孩子們,又有哪裡像個厲鬼?︱除了他們與厲鬼一樣,都在受苦以外!

更可怕的是,當人本基金會向校方、向教育部提出籌組專家團隊,以協助孩子心理復健、加速該校回歸常軌時,官員們對此請求不是置之不理,便是虛應故事,而好不容易成軍的諮商團隊,也在幾個月後,忽然沒了下文(註)。那些惡魔,不只逼人為鬼,而在看到地獄洞口垂下了救命繩索時,更毫不留情地將之截斷,直欲使人永世不得超生!


無間地獄,可有出路?

「我總會想,那些受性侵,或被毒打、被惡意忽略的孩子,他們的世界是什麼樣子?很可能就是純粹的暴力,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所以他們面對這世界時,當然就會用所謂『暴力』的方式啊!他不過就是用他學到、看到的方式來對待世界而已,而這世界卻因此指責他。」講到這裡,洪老師的眼神透出一股哀傷。

難道,只要孩子碰上這些事,就無可避免地會被地獄吞噬嗎?「同樣遇到那些不幸,每個人的反應都不同,結果當然也不同。」洪老師回應:「這和人先天的氣質、後天培養出來的性格、可取得的家庭與社會資源都有關。孩子要是能得到越多資源的支持,就越不會陷入困境。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如果孩子從小就被人好好地愛著,便能學到『不管我發生什麼事,都有人會愛我、幫我』,那麼他遇到不幸後,復原的能力就會比較強,或至少是求助的動力比較強。因為他相信,雖然有人欺負他,但也一定有人支持他。

「孤獨的孩子是最容易陷入危險的。因為他期待與人親密、渴望有人愛他,這很容易被人利用,讓他為了被愛、為了追求親密,而扭曲了與別人的權力關係。所以務必要讓孩子感覺得到大人對他的愛,他將會因此有自信,知道自己不必屈服於別人來討愛,因而就有動力抵抗強權、有動力求助。」洪老師說。

從南部特教學校案的孩子身上,世人看見了黑暗、暴力與扭曲,但那其實是他們周遭世界樣貌的反射;若是能釐清這一點,就會知道:當我們帶著瞭解、支持、愛來接近他們,他們同樣能反射出這些美好;如此,有朝一日,他們自己或許也就可以長出這些美好的力量,脫離那無間地獄。


註:

彰化師大心理諮商系的陳金燕老師,曾參與教育部成立的一個專家諮商團隊,為這所南部特教學校的孩子們進行心理復健。但運作數月後,教育部毫無說明地中止了該團隊的一切會議。陳金燕老師在「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研討會」中曾提及此事,可參見本期的記錄報導。




從局內人的視角看啟聰教育
訪中華民國聾人協會前理事長黃淑芬

◎胡詠晴



中華民國聾人協會的前理事長黃淑芬,曾在台北啟聰學校任教十年、從事手語翻譯員培訓的實務工作長達十五年,她長期關照台灣聾人教育文化發展,對於台灣聽語障礙族群所面對的困境與現狀,有深刻的見解。

我們邀請她,談談多年來在啟聰學校的見聞,還有聾人的溝通交流,與聽人有哪些不同?我們期待透過她的視角,對聾人的生命處境,能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對於在南部特教學校浮出水面的案件,也能拓展出深入理解的路徑。

在家中排行老大的黃淑芬,共有六個手足,在那個年代,由於德國麻疹和小兒麻痺猖獗,她和大弟都因為發高燒、施打抗生素過多,導致聽覺神經受損。經醫師檢查,黃淑芬只有一百多分貝的聽力,但聲帶沒有受損,還能學習說話,而大弟則是完全失聰,也無法開口說話,只能讀唇和手語表達。

剛開始,黃淑芬被送至一般小學讀書,老師不會比手語,她上課常常聽不懂,和同學相處也常無法溝通,讓她感到相當寂寞,上學變成一件辛苦又不快樂的事;同時她看到大弟在啟聰學校,用手語和同學聊得天花亂墜,上課讀書都很愉快,便告訴父母她也想去北聰讀書,沒多久就轉到了北聰。

對於校園性暴力事件,不見積極處理的能力。

黃淑芬回憶在北聰讀書的時候,對於性侵害或性猥褻事件也時有所聞。

她曾經聽說男老師對女同學言行猥褻,只是並不確定受害同學被侵犯的程度,後來女同學將受害過程告訴同學和學長,透過同儕的力量,邀集一群男同學在放學後將該名男老師「蓋布袋」圍毆,事後,也不見男老師報警聲張,彷彿心虛。

只要學校發生這類事件,最常見的作法,就是讓雙方結婚,或辦理休退學。對於性暴力事件以結婚作為解決途徑,讓我感到不可思議,黃淑芬解釋,除了因為當時社會風氣保守,也因為聾人進入社會職場不易,找尋婚配對象有困難,才讓結婚成了解決問題的一個選項。但她看過因為發生性侵而結合的婚姻,幾乎全是悲劇收場。

另外一種解決方式,就是校方通知雙方家長,並讓其中一方離開學校。但同樣的,不論是讓性侵的加害者或受害者離開學校,都沒有真正的解決問題。

踏出社會,黃淑芬有機會到台北啟聰學校擔任代課老師,剛到北聰教書的第一年,她接任小學部高年級、多重障礙的導師,在她接手之前,班上已發生一件男同學以湯匙性侵女同學的事件,地點就在活動中心的講台底下。學校追蹤調查後,發現體育老師曾在上課的時候,要男女同學互相觸摸身體、表演色情猥褻的動作,黃淑芬呈報訓導處後,該名老師立即申請調職,離開北聰。

但是,有問題的老師沒有被解聘,只是此校調彼校,卻沒有其他積極的保護學生的作法,對學校而言,似乎變成事情只要不在本校繼續發生,就是解決之道了,黃淑芬說:「雖然學校有往上呈報,但是,只能這麼消極嗎?學校能不能有更多積極的作為?」

性知識的不足,是造成特教學校發生性侵事件的普遍因素,受害者對自己受到侵害的事實沒有充份的理解,或是基於校園內的權力關係(老師對學生,學長姐對學弟妹)而有所隱忍,都是特教學校性侵害案常見的狀況。

每個受害者面對這類事件的反應不盡相同,黃淑芬說,有些受害者的反應是報復,大肆宣揚加害者的惡行;但也有人選擇逃避、封閉自己、不願再與人互動;有的則棄守自己身體的界線,與異性互動流於輕佻…不論是哪一種,這些心靈受創的孩子都只能自行尋找出路,學校對學生的輔導不足,未能及時處理並協助心理治療,而讓這些傷害遺留、擴大,成為一輩子的傷痛。

手語,走入聾人內心世界的鑰匙。

在南部特教學校案件的諸多爭議點中,我們發現,要教聰類學生的老師,卻有一定比例是不懂手語的。肩負教育聰類學生的責任,啟聰學校老師真的可以不會手語嗎?對於聾人而言,手語的義意為何?只依靠唇語和筆談,有什麼不足?

黃淑芬說,對聾人而言,讀唇語是一種為了生存而發展出來的能力。因為聾人聽不見聲音,為了能與家人和外界溝通,他們通常會專注讀懂別人說話的唇型,所以或多或少能辨識別人在說些什麼,只是,光靠讀唇語,也有未竟全功的時候。她舉例,像是「學校」、「睡覺」、「水餃」等名詞,在唇語看起來幾乎是一樣的,如果沒有放在完整的語句脈絡上揣摩,偶爾還會出現誤讀的狀況。

黃淑芬認為,要讓聽人與聾人交流順暢,口語、手語的雙語教學是比較好的作法,手語意境豐富生動,對只靠口語和筆談的「聽障邊緣人」而言,不啻失去許多對外交流的機會。

對於家中有聽語障的孩子,有些家長會主動學手語,積極參與孩子的生活事務;然而,部份經濟弱勢的家庭,父母忙於生計,無暇再花費心思學習手語,只能被動讓聽障的孩子,透過讀唇來互動,到了某一個階段,父母缺乏積極主動聆聽的工具,很容易與孩子產生隔閡。所以,黃淑芬在中華民國聾人協會服務期間,努力推動「手語、口語雙溝通」的模式,因為手語是走入孩子內心世界的鑰匙。

即使啟聰學校一再勸導學生注意校園安全、避免留校,但渴望與人互動、探觸世界,是孩子的本能,聽障生喜歡放學後留在學校,因為學校有同儕朋友、有可以手語交流的同伴,黃淑芬說:「如果家庭裡又缺乏可用手語,與之談話和給予溫暖的人,情況會更明顯。」


細膩對待聰類學生內心的曲折


黃淑芬認為,啟聰學生多半使用口語和手語輔助表達,但還是經常會產生誤解,再加上手語文化裡,用字比較直接,較少聽人說話時常見的委婉語氣,很容易因為過於「直接」,造成接收者的傷害。

比如,一般人可能會說:「如果你現在還不懂,可能只是還沒能力理解它。」但在手語溝通時,講求立即的傳遞資訊,句型多由簡潔的單字組織而成,所以常常會演變成:「你、不懂、笨。」而孩子的學習,也是從環境潛移默化而來,直接的表達成了習慣之後,孩子就不知道自己轉譯成一般口語意思時,就變得尖銳,而招至誤解。

所以,黃淑芬經常對啟聰老師倡導,在表達上要盡可能慎選用字,溝通上要更將心比心,而且聽障的孩子,視覺比常人更敏銳,所以聽障生更懂得鑑貌辨色,需要老師週到細膩的照顧。

由於並非每個老師都會手語,因此,啟聰的孩子在溝通和表達上,較同齡的孩子更容易受挫,讓老師與學生都容易累積較多負面情緒,溝通理解的挫折,有時會轉化成暴力行為。

黃淑芬說,擔任啟聰老師需要更多耐心與智慧,不能只從表面行為來理解他們,更要去面對孩子內心的曲折。試想,小孩不是常常因為大人聽不懂自己真正的需求而發脾氣嗎?對聽障孩子而言,心裡的難受委屈可能更多。她曾經在協助其他老師排解學生之間的糾紛時,看見那孩子激動的用手語說:「老師都不願意聽我說!」那無聲的力量是如此震憾她的心扉,孩子的忿忿不平,讓她感同身受而心疼不已。

黃淑芬說,目前的教育體系並不完整,據她了解,在北聰僅有二十%的老師具有丙級手語翻譯證照,試想,這樣的情況之下,老師要如何教孩子國英數理化史地?特別是數學,很多聽語障的學生數學程度普遍不佳,但這並不是智力上的問題,而是老師根本不知道怎麼用手語教數學,缺少流暢的學習工具,不但造成外界對聽障生數理能力低落的錯誤印象,聽障孩子的受教權,更在此被犧牲了。


不少家長希望聽語障礙的孩子可以去讀一般學校的資源班、接觸所謂「正常」的環境;但是黃淑芬認為,也應該讓更多人來關心啟聰學校的發展,協助聽障孩子有更充份、適合成就自己的資源,以發展自我的潛能。




好好談性教育,孩子就會懂!
與南部特教學校學生的交流


◎黃俐雅(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工作委員)

在南部特教學校性平事件案量不斷累加的當下,我們要求校方要有作為:通報、調查、輔導、責任追究、後續補救措施等等;同時,讓學生有療傷的眼光、保護和尊重自己與他人的概念,也是我們在乎的。

於是我自願,義務在該校的國小、國中部,各進行一場性教育的演講,並且有手語老師協助翻譯。演講的內容有性生理、衛生保健、身體自主權、隱私、情感的表達與拒絕、性別平等。

演講過程中,孩子們的踴躍提問,使得有些我原本想談的事情被打斷,但提問就是他們的疑惑,這比我想說什麼更重要!孩子們舉手舉的此起彼落,熱烈程度是在一般演講場合少見的,我甚至得幫同時舉手者排序,以免有想提問的孩子被遺漏。

以下,我把一些孩子和我對答的過程整理出來。括弧中的文字,是應答時,我對現場的觀察,以及與自己的對話。


與國小部孩子的對答


孩子問:如果有人對我性侵呢?

我回答:那不是我們的問題,是對方的問題,就像感冒生病了,他需要專業的協助。

孩子問:如果對大人說,大人不相信呢?

我回答:可以自己記錄下來,在何時、何地、對何人說了什麼?對方的反應如何?如果這個大人沒有處理,要再找其他大人,一直找,找到有人幫忙為止。至於沒幫我們的,我們就有機會理解,他們不幫忙的困難在哪裡?

(但是,不處理的大人,該被追究責任!)

孩子問:我在等公車時,如果有人從後面抱住我呢?

(如果要孩子掙扎,他們會不會有危險?嗯,公車站應該在路邊,就算旁邊沒第三者,偶爾也會有路人或車子吧?)

我回答:你可以有掙脫的動作,讓別人看見。有機會掙脫了,就跑到有人的地方,或跑去商家店面求助,也能發出聲音叫他不要這樣。

(可是,有些孩子聽不到自己的聲音,有必要補充別的方法。)

我又答:如果平常只有自己在等車,可以帶哨子,必要時就用力吹!如果有危險,要先保護生命,避免因掙扎而讓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

(那瞬間,我聯想到我訪談過的一個學生。國小時的某個午後,她因學校月考而提早回家,家裡無人應門,她孤伶伶的徘徊門外,等睡午覺的媽媽起床;沒想到,一名中年男子抱走她並性侵,她無力抵抗,也喊不出聲音…嗯,我得穩住自己的情緒才行…)

我再答:可以找伴一起等車!可以約家人來等車!

孩子問:如果有人對我不禮貌,例如抱我、摸我,我拒絕了,他還這樣,怎麼辦?(在一般學校,我會教孩子說:「你這樣讓我不舒服!」如果對方還是不鬆手,就說:「爸媽和老師都告訴我,要是有人對我做不禮貌的事,一定要讓對方知道我不舒服,也要讓爸媽和老師知道。」可是,眼前的孩子可能無法把話說得很清楚,多數人又看不懂手語,這麼一來,我還真不知道怎麼辦…)

這時,有孩子加入討論,做出咬人、踢人的動作,或表示可以讓一旁的人知道。



與國中部孩子的對答

至於國中部,有幾個提問,讓我印象特別深刻。

孩子問:月經來了怎麼辦?

我回答:用衛生棉。萬一沒帶,先向同學借,保健室說不定也有;不然,把一小疊衛生紙摺兩三層,可暫時代用。

(已經國中了,這基本常識還沒建立,顯然孩子缺乏生理教育。奇怪,學校不是應該要有健康教育的課嗎?)

孩子問:我生的孩子,會和我一樣是聾人嗎?

我回答:我和我先生智能都算正常,而我們生的兒子是智能障礙,所以父母怎樣,不見得孩子就會怎樣。

孩子問:我們和一般人結婚,因為溝通不易,是不是會有問題?

我回答:在座的老師幾乎都是沒有聽力問題的,嫁娶對象應該也是聽人,我來問問你們的老師,看看他們夫妻溝通是不是很容易?

(現場的老師們看起來,是一副難以言喻的無奈樣。)

我又答:看到了吧?婚姻是要靠經營的,溝通本來就不容易!

學生、老師們聽了我的回答,笑成一片。

孩子問:如果我有了孩子,先生不要我了,我要怎麼辦?

(這時,有學生在笑,有老師比了我不懂的手語。)

我回答:不管先生要不要我們,我們都要讓自己有獨立存活的能力,因為有時先生不是不要我們,卻因意外離開人世,我們還是得獨立活著。

孩子問:萬一先生有小三,我該怎麼辦?離婚後生活該怎麼過?

(這時,有老師打手語制止,還有人說:「你是連續劇看太多嗎?問那些不可能發生的事!」但是,學生們誠懇且開放的把困擾提出來,也許是因為平常沒機會,透過前面的演講暖身,以及後面一來一往的提問與回應,促使他們把握機會、解決疑惑;真不知道,他們把這些事擺在心裡多久了?)

從基礎的生理到生命創造、到婚姻經營,在這一連串現實的成人問題中,他們展現了對自己未來的想像。但那些出手制止的老師們呈現的卻是︱你們問太多了,而且這些事不會發生在你們身上!

我想,老師們也許根本不相信他們是有希望與可能的,尤其在愛情與婚姻的追求上,別說鼓勵他們了,那些老師就是認為他們無法有正常的人生。這些訊息,我和孩子們接收到了,而我相信老師們對自己的態度並不自知。



與受過性侵的孩子筆談

也有受過性侵害的孩子和我筆談,我也摘錄如下:

孩子問:如果我不告訴將來的伴侶,我被性侵過,是不是不誠實?

我回答:這不是誠不誠實的問題。這和社會的發展程度、對方的成熟度、以及我們自己的準備度都有關。從小到大,我們也受過很多傷啊!比如爬樹摔下來、騎腳踏車跌倒、跳水溝掉進水裡,可是我們不會鉅細靡遺的把所有意外都告訴別人吧?所以是由我們自己決定要不要說,和誠不誠實無關。

孩子問:我被性侵過,我是不是就不可能有幸福的婚姻?

我回答:你的父母親沒被性侵過,他們很幸福美滿嗎?社會上幸福美滿的婚姻好像不太多,可是很多人都沒被性侵過啊!婚姻是要學習的!

(他滿意的笑著點頭)

有老師曾說,聰類學生本來就有較多的肢體語言,他們有他們的次文化,「那些事」是他們遊戲的一部分,甚至某教授也公開投書這麼主張。但我心裡想的是:一對情侶,只要一方不想有親密行為,都有權利拒絕不舒服的接觸,為什麼聰類學生被騷擾、猥褻、甚至嚴重性侵了,還能被扭曲為那是他們的次文化?還有人說「教了他們也不懂」?這不是疏離與歧視是什麼?

我兒子是極重度智能障礙者,在他十八歲以後,想自慰時,會自己進房間並關門,他不只聽不懂話,也不會叫媽媽,但他也學會了尊重自己的隱私;我做的,只是尊重他的身體,並相信他慢慢會懂。

他小時候,在戶外忍不住要小便時,我沒恐嚇他說「不准被別人看」,或呈現出「這很丟臉」的態度;有時擔心嚇到別人,我會一邊對別人說:「我兒子想要小便!」一邊協助他轉身,對他說: 「我們轉過來喔!」或溫柔的說:「別讓人看我們尿尿!」非以一種外來的監控要求他,而是以他為主體的給予關心照顧。

智能障礙者都能教,聰類孩子的智力是正常的,甚至是聰明絕頂的,誰說不能教?倒是做出殺人放火這類嚴重暴力事件者,很多是感官功能正常的人耶!

曾有人問我,特教老師該具備何種條件?我想,或許「有心」最重要,就算技巧不太好,心會帶領我們用比較對的方式來陪伴孩子;要是光有技巧卻無心,怎麼呵護生命的希望?寫到這裡,我想到校車上發生性侵事件時,有學生急切的向隨車老師反應,老師卻只是要他回去坐好,而讓事件繼續進行;我想問,特教老師在養成過程中,能不能起碼不要失去對這種事的感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