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2011年11月人本教育札記:是叢林還是煉獄?某特教學校性侵案報導



◎煉獄,能轉為天堂嗎?
◎事情,早在當年就發生了
◎從八件到一二八件—為什麼人本要開記者會?
◎是悲劇,還是數字?—「某特教學校性侵案」第一次記者會觀察紀事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 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
◎驚爆七日紀事—教育部聞聲能救苦嗎?
◎這所學校能喊無辜嗎?
◎也許,只是有毛病。— 人本調查負責人張萍的心路歷程
◎特教老師怎麼想?— 兩位現場教師的經驗與想法
◎春風,吹不進校園?— 特教專家談「特教學校性侵案為何發生?」

煉獄,能轉為天堂嗎?

編輯部

人人都說,世事有兩面光明與黑暗;但是大家或許都沒想過,學校也可以有兩面天堂與煉獄。

有一所學校,坐擁一百七十八位教職員,而學生是三百四十位。

有一所學校,每年人事費用是一億五千萬,還享有國立學校的種種補助。

有一所學校,創立已逾百年,從日治時期就開始招生。

看到這些條件,任何人都會認為這所學校是孩子的天堂吧?


然而

也是這所學校,發生一百二十八件性侵害/性騷擾案(以下簡稱性平案件),卻有教職員知情不報。

也是這所學校,校長告訴媒體︰「只有七十一件。」

也是這所學校,其主管機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在調查過程裡,放任性平案繼續發生。

隱匿成性、對孩子的苦難無感,而主管者又不能確實督導,這樣的學校,會發生如同煉獄的事,也不讓人意外。


天堂般的資源,居然發展出煉獄般的事件?相信有許多人對此感到憤怒與不解吧?人本也是。

既然憤怒,就不能再讓同樣的事發生。所以,多年以來,人本協助該校孩子與家長處理相關事件,並一路追蹤關切;最終,人本發現,無論學校或主管單位,始終沒有改變消極的心態,因此不得不決定揭露此事。在本次特企中,我們整理了案例、回顧了召開記者會的決策過程,並且記錄了記者會及會後所引發的效應,向您呈現;透過這些文章,您將能看到我們的思考、官員們的推諉,以及最重要的特殊孩子們的境遇。

而既然不解,就必須釐清事情的根本原因。為此,我們拜訪了兩位第一線的特教老師,以及曾協助處理類似事件的退休教師,與台灣師大特教系的杜正治教授,分別從現場、特教大環境、性教育等角度,分析這次的事件。


且容我們邀請您,翻開書頁,一起耙梳事件的經過、探索事件的成因唯有越來越多人瞭解這些孩子的處境,重視特教體系的問題,煉獄才有轉為天堂的可能。


事情,早在當年就發生了

張萍

本文所記錄之案件,發生於多年前,為人本基金會第一次處理這所特教學校的性侵案件,亦為該校所發生之眾多生對生性侵案的縮影校方缺乏教育專業、對學生求救置之不理的程度,皆令人匪夷所思。

當年,我們還以為本案只是該校的個案;然而,我們就在本案中,看到教育環境如何忽視特教弱勢學生的受教權,而後要求國家對本案負責纏訟三年的國賠訴訟,終於在二〇一一年初定讞。


A生的遭遇


A生,一位因母親懷孕時感染德國麻疹,導致天生聽障,善良而愛笑的女孩。

即便父母事先知道異常,仍然不忍放棄這個成家後的第一個新生命,勇敢的把她生下來。特殊學校的老師在巡迴輔導特教生時,大力鼓吹去讀特殊學校,A生國中畢業後就到特殊學校就讀。

A生住在學校宿舍裡,看不慣弱智的孩子被其他同學集體欺負,她不願意加入「欺負者」的行列,於是成為了「被欺負者」。心疼的父母到學校打算把孩子帶回,輔導主任卻說:「可以通勤啊,即便早上七點來,也可以去宿舍或輔導室看書、等上課。」「學校都有守衛,很安全。」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教育,想像著孩子將來能有更好的未來,父親不辭勞苦,開始了兩年多風雨無阻、橫跨縣市的接送。

沒想到,學校竟然派完全不會手語的新手特教老師(該老師大學是特教系,主要修習課程多為智障類,但現今的特殊教育教師證是不分障別的)來當聽障班導師,熱心的A生還當起老師和同學間的翻譯,又幫忙製作班級壁報。只是,A生被老師禁止和男同學講話,並告誡「小心墜入情網!」想減肥的她,中午沒去餐廳吃飯,被導師指責:「一個人在教室很危險,出了事情誰要負責?」愛笑的她在學校裡還被科任老師叮嚀:「不能對男生笑,對男生笑就是表示對他有意思。」A生回家後不時跟媽媽說:「學校好奇怪喔!」

升高三後的一天清晨七點多,A生被同樣早到、陌生的學弟B生強拉到廁所性侵害,想反抗的她喊不出聲音,封閉的廁所內也沒有任何緊急求助設施,她被打耳光、掐脖子無法呼吸,試圖逃走又被抓回,事後還被恐嚇不能說,否則要找黑社會老大殺她全家。

九月底,導師在批改日記時寫下:「有事一定要過來跟老師講,我會幫妳處理!」A生便在日記寫下「B生來說:要不要上床,跟我做愛,我說不好!我說:不要帶我去上床。別煩我,頭痛,疼。」然而這篇日記卻一直沒有被批改的紀錄,A生也逃不出一再的性侵傷害。

半年後,A生忍無可忍,終於鼓起勇氣兩次寫紙條向導師求助,紙條上寫著「昨天早上我回來學校沒有人去教室,我自己一個人走路看到沒有人有一個男生的名字叫B生,來兩次來叫我上床要不要,我說不要,他被我做愛,別煩我李老師不要告訴B生以前他說我別告訴我媽所以告訴老師,罰B生以後。B生會生氣告訴黑道老大很多男生。B生和黑道老大的朋友殺手刀我。我很煩昨天晚上我睡不著,今天我希望要告訴老師。可以法律的話。」卻未獲置理。


只求自保的校方人員


A生說,導師很忙,曾說:「老師幫你,誰幫老師?」A生之後又再被性侵。回家後,媽媽發覺異樣,馬上通知導師,導師辯稱,自己誤以為只是性邀約。接著林校長來電要媽媽把女兒嫁給對方,又說要代表B生家長來談和解。林校長一再要媽媽高抬貴手,否則校長自己會被記過。

學校在媽媽堅持報警處理下,不得不進行校安通報,通報單上寫著:「女學生這麼早到學校,校方不知情,致釀成憾事。本校通知學生和住校(教師)都在七點半到校,今後若有家庭因素必須早到的同學,訓導處會安排列冊集中留置在辦公室,訓導人員和導護輪流加強巡視校園,特別是幾個死角。加強兩性教育與危機處理。」

通報單上並建議:「聽障生與導師的溝通解讀未必一致,五月四日(指A生寫的紙條)導師也看不懂學生講什麼與寫什麼?學校很需要監視器與緊急按鈕的裝設,發生危機時,學生根本沒聲音求救。」隔日在警察局偵訊時,學校導師及組長都趕到,組長打手語問導師:「你是否事先知情?」導師點點頭。這一切都被懂手語的媽媽看在眼裡,媽媽感到非常心痛與不解!

媽媽帶A生來人本求助,我們立即要求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展開調查。林校長竟然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學校毋須調查。我們請校長看法條,並直接傳真申請調查書給學校。之後,人本代理家長出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接受調查小組訪談,發現校長非但是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甚至一再發言干擾調查進行及辯解;調查小組中的校外成員,不得不一再提醒校長,其身分是「調查人員」。

在國家賠償協調會議中,我們赫然發現導師手上還有A生的日記本,當場要求返還卻被拒絕,只好發文向學校申請發還日記,學校仍回函拒絕發還。我們再次申請交還受害學生之個人物品如日記等,否則要告侵占罪,學校才以存證信函寄還日記。之後法院開庭傳訊導師出庭作證時,林校長以大動作並發出聲響企圖影響導師陳述,被法官當庭喝止。我們在高院,也曾向法官申請調出本案調查小組訪談錄音資料,學校卻說已經遺失了。


B生怎麼了?


父母離異的B生,一直到小六才被發現是中度聽障,因此國中才到特殊學校就讀、學習手語,並得到成績優良的獎狀。升高職部時,媽媽帶B生去高職科教室,卻找不到B生的名字,才知道被分到了體育實驗班。

原來學校為了怕減班裁員,向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申請體育實驗班,打算招收學校附近國中的一般生,但招生人數不如預期,便在未徵詢學生及家長同意下,把不喜歡運動的B生等人放在體育實驗班,以湊成開班人數。體育班上午是一般學科,由一般老師授課,下午則是體能訓練。體育班導師表示曾經問校長「班上為什麼有聽障生?」校長說,有「身障奧運」。

媽媽表示,開學沒多久,體育實驗班導師去家庭訪問,導師說他不會手語,他認為讓B生等數名聽障生編在體育班是不恰當的,建議媽媽向學校反應;B生的國中導師也說,別的學生受體能訓練時,聽障生自己在一旁玩,根本學不到東西。媽媽後來和其他體育班聽障生家長一起向學校反應,學校才讓聽障生下午回到聽障生技職課程上課。

媽媽說,B生讀體育班很不習慣,同學大多很陌生(非聽障生),讀自己不喜歡的科目,上課又聽不懂(非手語老師教學)。導師也曾向媽媽表示,B生剛開學時情緒很糟,不願意和老師互動,不理不睬不配合。媽媽說,出事那天,她在上居家照顧課程,學校沒有找到她,她當時也沒有委託學校去女方家裡談和解。雖然媽媽在刑事庭上一再提出和解的誠意,最後,B生被高院判有期徒刑三年,並發監執行。


A生與B生,都是被國家教育忽視的弱勢孩子。


A生的父母多麼後悔把A生送去特殊學校就讀,學校非但沒有給孩子更好的教育,甚至重創了他們的心肝寶貝。在重建與訴訟的路上,我們看到兩個學生都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而負有預防校園性侵害責任的學校卻置身事外,便建議A生父母改走國家賠償,深明大義的A生父母,立即決定撤回對B生的民事賠償訴訟,改提國家賠償。

經過漫漫長路,一審敗訴的挫折,終於在今年初,二審宣判勝訴並定讞。化小愛為大愛的母親說:「提國家賠償並不是為了要錢,就算給我一千萬,我也不願意女兒被性侵;提國家賠償,是希望以後所有的特教生都能受到政府的重視,不要因為他們是弱勢者,就輕易被犧牲了。」

為了給所有特教孩子更好的未來,我們陪著所有的父母和孩子,共同面對國家機器,要求國家必須負起責任,積極保護每一個弱勢孩子。


從八件到一二八件︱為什麼人本要開記者會?

留佩萱

從不當管教,到性平案件。


早在多年前,人本就開始接觸這間學校,當時,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處理了該特教學校生對生性侵案件,之後打了三年的國賠訴訟,在今年初終於國賠定讞;三年前,人本也再度處理了該校師對生性侵案件,並在揚言要去學校去拉布條抗議後,學校才肯將老師解聘。

一年前,也就是二年的八月,該校多位家長向人本申訴,但申訴的內容不是性侵案件,而是學校裡的不當管教包括老師長達三個月不讓一位智障學生進教室上課、學生在宿舍照明不足及照顧疏失的情況下跌倒,導致眼睛失明、學生被老師打傷縫了數針等。

年十月,人本又接到投訴,表示該校九八學年度發生了六件性侵害與性騷擾事件(以下簡稱性平事件),九九學年度才剛開學,又發生了兩件。接到申訴後,張萍開始訪談案件的學生和家長,並且在十一月底,去學校拜訪了校長。

在校長室裡,張萍詢問:「學校有這麼多性平案件?」校長回答:「對啊!」接著拿出鑰匙,打開上鎖的抽屜,取出一份文件,開始唸每一件性平案的案情;唸完後,校長得意的說,他已經在學校裝了大量監視器,也把身心障礙的門都上鎖,學生要使用時要向老師拿鑰匙,並且還在宿舍門口掛了鈴鐺。校長的這段話,讓張萍覺得不可思議她完全看不到從教育的角度去改進和解決問題,僅看到學校改善硬體設施;但由硬體去防堵,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更何況,掛鈴鐺和上鎖,實在可笑。

於是,張萍向校長表示,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發生性平事件,應該組調查小組調查。校長說:「家長已經道歉了,還要調查嗎?」為了說服校長,張萍解釋:「如果家長一時覺得不用調查,但事後覺得委屈,這個行政責任可能會算到你身上;你身為一個公務員,不依法行政,萬一監察院來追究責任時,要付出代價的是你。」張萍一說完,校長馬上承諾:「既然這樣,全部案件都組調查小組!」

但是校長事後並沒有如他承諾的全組調查小組。於是,我們找了長期關心身心障礙者的陳節如立委,在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與學校、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以下簡稱中辦)開了協調會;當時,性侵案件短短兩個月內就增加四件,已經達到十二件,於是有人建議開記者會,但張萍認為,應該要給學校和中辦機會處理。會議中,學校在外力的壓迫下,再度承諾要組調查小組,人本也將參與協調會的發言稿,交給教育部陳益興次長。


案件越滾越多,新案不斷發生。


隨著調查小組進入學校調查,案量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至二一一年五月初時,已經達到了四十多件。

雖然教育部與學校已經開始調查,性平案件還是層出不窮。一位剛入學的新生,從去年九月開始被性侵十多次,直到今年四月底才被調查小組發現;五月底調查結束後,該生竟又在六月初被性侵。當這位學生的家長被通知到校時,訓導主任和輔導主任都對他說:「學校不能保證孩子的安全!」這位家長很生氣孩子以前受到的侵害,學校不知情就算了,但為什麼都知道了、調查完了,孩子還會受害?而當這位家長揚言要去找媒體揭露後,校長立刻趕到家中安撫家長這是孩子長期受害以來,這位家長第一次與校長碰面。

更令人訝異的是,調查小組調查出更多舊案的同時,新案也不斷出現這麼多的受害者與行為人,學校卻不自認有責任要給這些孩子相關心理諮商與治療的資源。張萍向學校的輔導主任表示:「北部某間學校發生了四件案子後,心理諮商及社工團隊就立刻進駐學校協助,你們是國立學校,如果等不到社會局資源,當然可以跟主管機關教育部中辦要求。」輔導主任的反應竟是:「那是長官耶!」言下之意就是:怎麼可以為了小孩的事情,向長官要東西呢?

學校新案不斷發生,我們又找了陳節如立委,在六月十日再度與學校、中辦開協調會。會議前,我們設定了目標:要讓專家團隊進駐學校以及辦理特教評鑑。當時並沒有要「接管」,而只是希望有專家小組,帶著不同的眼光去協助學校,因為以學校現有教職員的眼光,根本看不見問題。為了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專家,我們列了特教領域的名單,一一打電話去詢問,在詢問的過程中才發現,原來這間學校的評價早就極端負面;與我們一起開協調會的台師大張蓓莉教授,就曾在二○○四年到學校輔導,但卻發現,整間學校僵固到無法動彈。


要不要開記者會?


但是六月協調會的結果,卻完全沒有達到目的,讓張萍非常不滿。所有的人都認為:如果學校有誠意要解決,就該給學校機會,但這就好像,一個有毒癮的人嚷嚷著要自己戒毒,不讓人幫忙。

如果以一位企業家的觀點,一旦公司有很多問題,一定是做整體公司的診斷,而非個案的處理;但是學校與中辦的思維邏輯卻恰恰相反,他們只想要維護現有體制︱和「自我保護、自我防衛」比起來,孩子的問題根本不算什麼。

到了八月,張萍收到了家長轉交的學校性平報告。雖然已經知道問題嚴重,但看了報告裡鉅細靡遺的內容,那麼多的隱匿與知情不報,那麼多的受害者、行為人與把風者這已經不是件數和次數的問題了,而是可以形容:整間學校一塌糊塗。

於是,張萍和人本執行長馮喬蘭開始討論,要不要開記者會?但六月協調會的結論,清清楚楚寫著要給學校機會到十二月底,這樣,怎麼理直氣壯在九月時開記者會呢?

決定要不要開記者會的過程,張萍和喬蘭非常猶豫,因為對象是小孩。人本從來沒有開過「生對生」性侵案的記者會,因為我們沒有要責怪任何小孩,何況又是特殊族群的孩子,如果開了記者會,社會大眾很容易把焦點放在孩子身上:「你們看,特教孩子就是會這樣!」我們擔心,特教生會被污名化。

但念頭一轉,或許,學校就是這麼想,咬定沒有人敢監督他,就開始為所欲為。

根據人本案件調查的統計,歷年來每學期的案件量都非常平均;並沒有因為裝了更多監視器或是換了校長,性平案件就下降。並且,學校完全沒有意識到是教育出了問題,只覺得是硬體設施、以及小孩的問題︱但學生有問題,在教育上老師難道都沒有反應嗎?

學校的案件量已經泛濫到孩子的一舉一動都需要被監視:洗澡時,浴簾只能拉一半;晚上睡覺時,宿舍管理員會掀棉被檢查。但有趣的是,學校的老師卻又將性平事件合理化為:「這是在玩遊戲。」「這是人的本能需求。」這些教職員一面說是小事,另一面又去掀孩子的棉被、裝監視器,這就表示,他們心中其實是有不安的。但他們卻沒有好好轉化心中的不安,將孩子照顧好,只用掀棉被、裝鈴鐺等方式來消弭心中的罪惡感。

如果孩子曾經向大人求助,大人不但不理會,也不阻止行為;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想像,孩子一定會說服自己:「這是合理的。」漸漸的,他對這些事情不會有是非對錯的界線,很可能會認為:「這是我們這個環境的消遣,是生活中的一部分。」這樣想,當我們得知現在三十八位行為人裡,至少有十二位曾經是受害者時,也就一點都不意外了。

這環境,也不是兩、三年造成的,而是幾十年來都有著同樣的狀況。尤其當張萍提到這所學校每年有一億五千萬的人事經費時,喬蘭更是生氣:「明明知道裡面的人不行,國家憑什麼花這麼多錢,又戕害小孩?就拿這一億五千萬來重新聘人總可以吧?根本不用另外增加預算,就可以把這間學校整頓好!」

於是在八月底,張萍和喬蘭決定了要開記者會。她們認為,如果仍然是舊有的這群教職員,狀況就永遠不會改變,孩子也會認定自己永遠就是這樣子;但如果孩子能夠重新看待自己,就有機會改變。


要求專業團隊接管學校,才有改變孩子處境的可能!


初步決定要開記者會之後,換成人本的董事長史英來質問:「學校已經在處理了,而且也都說要給他們機會到十二月底,那到底為什麼要開記者會?」在史英的追問下,張萍哭了,她說:「我也幫這些孩子找過其它就讀的地方,但是找不到;他必須回去一個你知道會出事的地方,而他也真的再出事了。我沒辦法眼睜睜的看著孩子待在這麼可怕的學校。」

當然,把案件揭發是不夠的,張萍和喬蘭同時討論了之後該怎麼處理那就是,這間學校需要專業團隊接管。開學後,學校又發生了性侵害及性騷擾案件,雖然再度發生案件並不意外,但對於學校遮掩不通報,張萍氣憤的說:「根本是目無法紀!」這也讓我們更確認了開記者會的必要。

記者會前幾天,喬蘭接到了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羅清雲科長的電話,請我們不要開記者會,並且說:「九月二十三日(週五),教育部中央性平會的調查報告就要出來了,調查小組會去和學校談,人本可以一起去談。」當他發現我們執意要開記者會時,又改口:「啊執行長我知道啦,就是你們一定會開。那你們要不要下個禮拜一再開?這樣禮拜五調查報告出來後,你們也比較清楚要開什麼。」事後回想起來,喬蘭發現羅科長根本是在胡扯︱中辦根本沒有權力去指揮中央的調查小組,怎麼可能和學校開會?

終於,人本在九月二十一日舉辦了「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記者會。把事情揭露,就可以解決問題嗎?我們不敢肯定。但我們能確定的是,如果不揭露,學校會永遠維持原狀。


是悲劇,還是數字?「某特教學校性侵案」第一次記者會觀察紀事

王士誠


「死一個人是悲劇,死一百萬人是數字。」這是前蘇聯領袖史達林的名言;要是他還在世,不曉得會怎麼看超過一百人次的性侵事件?是悲劇,還是數字?

史達林的看法,不得而知;但在人本今年九月二十一日召開的記者會上,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多數人確實認為這是巨大悲劇,可是竟也有人真的視之為數字即使他們嚷嚷著要「查到哪,辦到哪」!

以下,讓我們透過本次記者會的一些片段,來看看這次事件呈現出哪些悲劇,而又是誰,竟把悲劇當成數字?


悲劇一:教育部在調查,學生在受害!


其實,說教育機關視人命如草芥,是不公道的;記者會一開始,人本董事長史英就提到,他們也「頗有一番作為」,他說:「學校早就組織小組調查,教育部也召開過性平會議;至少從去年十月開始,就已經有各種調查展開。

「但是從五年前,人本第一個案子之後,事情就沒有停過。三年前發生過師對生性侵案,加害的老師遲遲沒有被解聘,直到人本去電說要拉白布條。

「去年十月,我們只知道八個案件,可是經過幾個月的調查,竟有一百二十八件!」

這一百二十八件中,行為人、被害人各有三十八人,亦即,該校共有七十六位學生與案件有關,佔學生總數四分之一。目前,還不斷地有新案件被查出;而從去年十月,教育部開始調查至今,還一直有學生受害。

「所以我們覺得,不訴諸社會輿論是沒有用的。」史英這麼說,「我們只有一個要求:請教育部組成專家團隊,接管學校,讓學生的生活上正軌。」


悲劇二:大人犯的錯,小孩要負責?


之所以要求教育部另組專業團隊接管學校,實在也是因為,我們看到一些現象後,難以再信任現有的團隊。

記者會上,負責本次事件調查的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說明了孩子的處境:「小學部宿舍是大通鋪,晚上還有幹部或者生輔員掀被子檢查;浴室只有簾子,而且為了『安全』,還要求學生洗澡時不可以完全拉上,生活沒有隱私。

「有孩子在校車上看到性侵,告訴隨車員,被交代『回去坐好,不要管』;也有孩子長期被學長侵犯,宿舍生輔員不聽他投訴,導師聽了之後說『他很好,你很壞』。

「孩子到處求助,到處碰壁,只能眼睜睜看著事情發生,也不知道這些事的對錯;當他跟著做,被發現了,卻可能被轉學、退宿!」

另一位家長接著說,他屢次看到學生在校內猥褻其他孩子地點包括校長室旁的樓梯間告訴校方後,得到的答覆是:「小孩在玩!」


這所學校的孩子,往往從幼兒園入學,直到高三畢業才離校。這麼長的時間裡,孩子處在沒有隱私、分不清人我界線的環境,每天看著性侵、性騷擾事件在眼前發生,甚至自己就受害,而校方卻沒有積極作為,他們尚待養成的身心會被扭曲到什麼程度?這實在不是常人可以想像的。

而無需想像的是,一旦這些小孩被發現有性侵行為,大人必定會要他們「負起責任」:退宿、強制轉學,甚至遭到司法追訴。「五年前,我們處理了一個案子,行為人被判了三年,現在還在牢裡。小孩沒有隱私、沒有受性教育、沒得到任何幫助,這不是大人的錯嗎?可是當小孩要面對法律時,大人卻要他們負責?這是什麼道理?」張萍提出質疑。

由此可見,現有的團隊難以讓孩子正常成長,我們也只能將希望寄託在「另組專業團隊」之上了。


悲劇三:教育部的數字,對學生沒有幫助。


既然要組專業團隊,當然就必須與行政機關溝通,我們因此行文該校的主管機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請藍順德主任或黃新發副主任出席;只邀請這兩位的原因在於,組團隊一事,要有相當的決策權,除正副主任以外,中辦的其他官員應該沒有這種權限。

一如我們預料的,藍主任公務繁忙至極,雖然孩子需要他的眷顧,他也迫於無奈,難以到場,只能委由黃副主任代為出席。這樣也很好,無論是藍主任或黃副主任答應組成專業團隊,效果都相同。

然而,黃副主任遲遲不現身,我們聯絡了他的秘書,得知他在記者會的同一時間,正主持一個早已預定的會議;他為什麼在一個時間裡安排兩個會呢?我們不知道。

但是我們知道,中辦沒有漠視這件事,因為特教科的羅清雲科長親自來了。羅科長怕在場的人不知道中辦重視這件事,花了五分多鐘告訴大家許多數字,包括:中辦已懲處三個隱匿的校內人員、專案小組已對該校提出四個改進方向、教育部已派五人調查小組到校視察、中辦已在去年十月向教育部提出報告


羅科長唸著手上的資料,不知何時方休;這時,有記者舉手發言:「科長,時間寶貴,我想問一下」問題尚未出口,科長的手機響了,他在記者面前接起手機,開始講話;記者深深吸了一口氣,頭轉向史英:「我請教史老師好了,請問,從去年調查開始到現在,有沒有再發生案件?如果有的話,就表示中辦的處理無效!」話講到這裡,科長正好放下手機,記者於是把眼神挪回他身上:「請『簡短回答』!」

「目前看到的案子,很多是從民國九十四年發生,處理到現在的」羅科長說到這裡,史英問道:「那麼,你是說沒有發生新的案子嗎?」「我不敢保證。」「所以你知道有發生嘛!」

科長不回應這個問題,又開始講中辦的處理進度。張萍接過話來:「我去年十一月拜訪校長,他告訴我,已經裝了很多監視器,宿舍門口也掛上鈴鐺,但是事情卻一直發生。近一年來,相關的七十六個孩子,只有一個受害人得到諮商,另一個行為人有行為處遇計劃,我想請問科長,有人幫另外七十四個孩子嗎?」

羅科長仍然想讓大家知道中辦的努力:「我們很認真在處理,邀請了勵馨和人本加入,台南女性權益促進會也受邀協助」張萍回應:「勵馨和人本加入,是六月和陳節如立委開協調會,她要求校方邀勵馨和人本;女權會的呂主任告訴我,學校只找她開了一次會,就說她支持不繼續調查,但是她根本不知道有這個結論,她要找機會抗議!」

羅科長不再強調中辦的勇於任事,而是提出對人本的「期待」:「我想,人本還是要注意保密,不要造成任何人再度受傷。」

對這樣的期待,史英提出問題:「如果只要有人談這件事,你們就說不要傷害學生,那麼要如何救人?剛剛我們的所有發言,有指名道姓嗎?有洩密嗎?怎麼會傷害學生?

「中辦也告訴人本,等這週五調查報告公佈後再開記者會,免得傷害學生。但是我們仍然決定今天開,因為我們知道,教育部說關心學生,卻從來沒和學生談過話,調查報告不會有內容!」


悲劇四:威權者見死不救,自欺欺人!


人本想救孩子,田秋堇立委很清楚。她告訴在場所有人:「幾個月前,人本來找我談這件事,我當時就提議開記者會,但是人本的工作同仁跟我講說,他們想給學校機會,他們正在跟學校溝通,因為問題太嚴重了,他們希望學生可以不要在壓力之下,就是希望說不要在媒體曝光的情況之下,看還有沒有什麼機會,學校趕快來處理好這些事情。但幾個月下來,人本發現情況沒有任何改善,除了開記者會,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我不了解,教育部長總叫人穿粉紅T恤反霸凌,可是對性霸凌卻沒有作為?平常學校只要有一件性霸凌,就很嚴重了,這所學校卻天天在上演,教育部怎麼還一直在開會、調查?如果教育部官員的孩子受害,他們還會繼續開會、調查嗎?我想不會的。教育部見死不救!」

東吳大學陳瑤華教授也持相似看法:「這類事情發生不只一次了,正規制度都不動,常常要人本來作,這是正規制度的羞恥。我在想,中辦主任今天不來是不是就因為覺得羞恥?」

她進一步分析「羞恥」的意思:「我們的文化認為,受性侵是一種羞恥,是不應該說出來的;校方會感到說了很丟臉,除了因為這反映出他們管理失能,更因為他們覺得性是羞恥的、被侵害是羞恥的。

「但,這是在制度裡發生的問題,只能在制度下解決,所以當然要公開討論解決的方法。說要為『學生利益』而隱藏事實,是自己騙自己,這才是羞恥!

「剛剛也提到了,特教學生舉發性侵,不被採信;不採信的那些人,有把特教生當作一個有權利的主體來看待嗎?還是說,那些人就是有權、是菁英,不用聽別人的話?如果這樣,人權就是空話,就是一種威權。」

事實上,人權也好、威權也罷,記者會上的這些論辯,都不能拯救孩子;只有進入現場、接觸孩子,才是化解這一連串悲劇唯一的方法。就如史英所言:「有人說我們可能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我們覺得不會;因為,如果真的去接觸孩子和家長,就知道,沒有什麼傷害會比他們現在的處境傷得更重。」

這讓我們想起,羅科長「期待」人本不要再傷害學生;這也讓我們想起,羅科長及其所屬的中辦從未進入校園,和孩子說說話。提起這次事件,羅科長「們」總是滿口數字與進度,唯恐大眾不知道他們勞苦功高。

這讓我們不得不懷疑:難不成,這群人和上個世紀殺人如麻的狂人史達林一樣,從不「把人當人看」?上百人次的苦難,對他們而言,不過就是數字。

這,或許才是整個事件中,最讓人感到沉痛的悲劇吧?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見死不救學校是叢林,還是煉獄?
人本教育基金會九月二十一日記者會新聞稿


學校成了煉獄,並且是現在進行式!


某特殊學校在這兩年,爆發了多起校園生對生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以下簡稱性平事件),本來「爆發」是個調整體質的機會,但是學校所有的動作都是在外界逼迫下進行,已經失去自我檢討與調整的功能,沒有主動要求外界提供資源以改變現況,進展十分有限。

在性平調查報告中,小六學生紛紛表示:「我不想講以前發生的那些事,因為有人會打我,雖然他們可能不知道是我說的。我怕說出來的話,會和學長打架,他下午放學後在操場遇到我,對我比中指和做愛的手勢,我不理他,而且我擔心他會打我。」「○○告訴我,等我畢業去中學部,中學部所有的人都會找我、打我在學校曾經被人欺侮過,但是告訴老師都沒有用。」

這些孩子總是提到打,在受侵害時,他們如果不服從加害人,就會被打。當他們說怕被打時,就是在說:好怕到了國中部,還要被侵害。

對於小學部畢業的受害人要進入中學部就讀,學校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預防措施,使得提心吊膽的新生在開學第一週便開始受害,包括洗澡被偷窺、在宿舍被摸屁股讓我們不得不忍痛揭發此案。


校園性平事件叢生,係結構性問題,已非單一個案。


根據統計,兩年內爆發的一二八件性平事件中,有六成的案件係在現任校長任內發生或持續進行;事件的受害人有三八人,行為人有三八人,約佔全校學生人數的四分之一;三八名行為人中至少有十二人曾經是受害人;被移送法辦者至少七人,有一人在押中。行為地點更遍及學校的教室、廁所、宿舍、浴室、圖書館、校車,以及老師家、學生家、火車上。其中發生在校園裡有三九件,宿舍五件,校車上三一件,也就是校園(含教室、廁所)佔三成,宿舍(含寢室、浴室、廁所)佔四成,最離譜的是:校車上竟然佔了四分之一。學校到底怎麼了?分述於下:


學校被動通報、被迫調查


該校九五到九七年度共通報九件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平均一年三件;但在九八年十一月,監察院彈劾三名不通報的校長及主任後,學校於九八年度通報了六件;九九年十一月,我們到學校拜訪,要求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組專家小組展開調查。校長得意的說學校已經「大量裝設監視器、把身心障礙廁所上鎖、在宿舍門口掛鈴鐺。」接著問:「家長道歉後,還要調查嗎?」在我們施壓下,學校不得不組專家調查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在調查小組陸續查出多起知情不報的案外案、緊盯學校務必依法通報的同時,新的案件仍持續發生,九九學年度通報之個案量竟然破百。


罔顧基本人權的叢林生活,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根據調查,許多學生自幼便住宿,睡的是大通鋪;洗澡時,浴室沒有門,只有浴簾,並且還被要求不能拉上,非但沒有隱私,常被偷窺,冬天更冷得發抖;睡覺時,甚至會被宿舍管理員或學生幹部掀棉被檢查。這些孩子從小就過著沒有「人我界線」的生活,而學校的性教育課程,也沒有教會孩子如何保護自己、不傷害他人。某男童甲自幼住校,小二開始遭到學長性侵,到小六時已有至少八名學長、同學侵犯他。然而:

1侵害甲男的同學A在小二時,即被宿舍管理員發現在浴室遭學長性侵害,宿舍管理員沒有通報;A也曾在校車上被學長性侵害,可是當他告訴導師時,導師說:「他很好,你很壞!」當他告訴宿舍管理員時,管理員說:「不聽,我不想聽!」學校非但不通報,也沒有通知家長。等家長多年後被通知退宿時,已經事態嚴重,A被移送司法偵查。

2侵害甲男的學長B,在國二時就被學長性侵,高一時在宿舍又被學長及同學性侵,學校仍是不通報,也不通知家長。B曾兩度向生活輔導員反映:有學長帶A片至宿舍房間輪流播映,生活輔導員說:「知道了,這是秘密。」沒有立即制止,也沒有通報。後來B生發現宿舍管理員也在自己的房間看A片。

3甲男表示,曾向宿舍管理員及老師反映某同學上他的身體,卻沒有下文。某日,某國中女生在校車最後一排座位上,被集體性侵而大聲呼救。甲男聽見後,立即從校車前方跑去中間找隨車員求助,沒想到隨車員的回應竟是「回去座位坐好,不要管!」


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讓學校成為煉獄。


還有更多案例:

1有目擊性侵學生投訴,導師告訴當事人不可以做,卻沒通報。導師說:「我覺得他們是在玩鬧,那些孩子可能對我們認為嚴重的事情覺得是好玩

2導師的學生輔導紀錄寫著「今天某老師告知:該班學生透露○○在車上被六年級生抱抱及親嘴。經調查確有其事。處理方式:通知家長」,但老師依然沒有通報。

3某教師助理員的工作日誌記錄某生在專車上親吻女生,生教組長也在日誌上蓋章了,還是沒有通報。

4甚至連行車日誌上都寫了「○○強暴□□□□很害怕」,訓導處一樣不通報。

5有孩子說:「四年級時,我想把○○在校車上發生的事告訴宿舍老師,可是他不想聽我說。五年級時也把這種事告訴導師,導師有聽我說完,但是導師覺得○○是好學生,所以不相信。 」「我看到別人正在做類似的事,去告訴老師,可是老師都不管。」

6有孩子說:「宿舍老師看到我們在浴室××,有叫我們去罰站,導師叫我們去表演給她看。」但學校還是不通報。

7有孩子說:「我看到調查小組的老師來很高興,因為我覺得老師幫我很多,其他的老師都不聽我說的話。上個星期四晚上,我本來和○○睡一起,宿舍老師叫我睡遠一點,我不聽,他就打我又踹我肚子,我覺得好痛,這件事我告訴爸爸了,可是生教組長和導師都不相信我說的話。我怕告訴你們這件事之後會被老師處罰。」

8生活輔導員說:「曾同一天在校車上看到數起事件,告訴宿舍管理員,但他說是小事,叫我不要記錄。」「沒有人告訴我們性平事件要通報。」

如果說學校是煉獄,製造煉獄的手難道不就是這些師長的手?


學校不僅不作為,還要掩蓋真相!


學校被動不作為也就算了,還要遮掩、淡化事實,例如:

1某件宿舍性侵事件沒有組調查小組,由生教組長調查,該案以雙方合意結案,而組長調查時由此案得知另一性侵案,並由導師通知受害家長,但性平會的調查結果通知卻變成了性騷擾。

2九八學年度的六案明明都沒有組調查小組,學校在今年六月報給立委及教育部的一覽表卻謊稱都有。不知情的專家被學校找來徵詢意見,之後卻被學校拿來背書稱:「議決九八學年度校園性平事件無重啟調查之必要。」學校不敢啟動調查,到底是在怕什麼?或者說,學校堅持不調查,是因為沒什麼好怕的?

3校長在立法院報告時,口口聲聲說宿舍管理員人手不夠(聲稱只有一二人,實際上連同生活輔導員有二人),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把人力長期挪去當教師助理員?如果宿舍管理員、生活輔導員的認知及管理不足,沒有把性平事件記錄下來報告主管,就算人手再多,又有什麼用?即便記錄了,也報告了,學校仍置之不理,又有什麼用?

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不思檢討改進學校的教學及行政管理效能,反而把矛頭指向調查小組過於認真,查出滾雪球般的黑數,一度打算新案都不要邀請校外成員,以免再度衍生案外案。家長會長堅持要有外聘成員,調查才會客觀公正,竟被性平會決議拱出來擔任調查小組成員。

5家長在接受調查前,連續接到兩通生活輔導員的電話,叮嚀「問什麼都答不知道。」生輔員究竟如何知道調查時段,而能事先打電話關說?

6有導師屢屢以避免二度傷害為由,不願意班上學生配合性平調查。我們不知道她是出於對法律的無知,還是要掩飾事實或自己的無能?

性平調查應該是保護的開始,然而在煉獄卻不是。


該校的性平調查,並不能保護學生,例如:

1某受害學生於性平調查時說:「我不想講以前發生的那些事,因為有人會打我」事後果然被學長比中指及拉衣領打,然而校方卻不知情。

2某入學就被性侵的國中新生,到隔年四月底才被發現長期受害,訓導主任對家長說:「孩子還在成長,管理上沒辦法面面俱到,我沒辦法百分之百負責。」六月初,孩子在宿舍再度受害時,訓導主任說:「我們會加強宿舍管理,宿舍已有改善,但不能保證不會再發生事。」

3在七六名當事人中,直到現在只有兩人得到專業心理諮商及處遇協助。一名多次受害的女學生說:很害怕上學,住在宿舍還是會作惡夢。家長苦等不到專業心理師協助,只好自行帶帶孩子就醫,服用抗憂鬱劑及安眠藥。


學校各項管理與教育問題


聽障班導師竟然不會手語


不會手語的新進特教老師竟可以擔任聽障班的導師,更有擔任五年聽障班導師者,受邀至少年法庭協助班上受害學生接受調查時,無法以手語溝通而被撤換。我們很難想像日常教學要如何進行?該師怕聞汗臭味、禁止學生下課去打球外,還會任意打學生頭;如此,對於該班除了一位多重障礙學生外,幾乎全部淪陷的情況,我們也就不意外了。


大鍋飯IEP,沒有專家參與,毫無特教專業。


全校學生同時開IEP(個別化教學計畫)會議,甚至有全班家長圍桌一起開的情形!這種大鍋飯式的IEP會議,完全不顧當事人隱私、看不到教育專業,只是形式上虛應故事罷了。


顧教師飯碗,不顧教學品質。


由於該校中學部的辦學品質無法吸引聽障學生前往就讀,擔心減班裁員,因此近年來大量招收中重度智障生。但中學部原有老師的教學經驗及專長是聽障,根本無法因應變革;就有導師因無智障教學專長,竟連續三個月禁止智障生進入教室,將其留置訓導處,無人聞問。


特教學校竟然犧牲特殊生的受教權、優先照顧一般生!


六年前新成立的體育實驗班招生不足,學校不徵詢學生及家長的同意,就大剌剌的把特殊生排進專收一般生的體育實驗班湊數。就算實驗班導師不是特教老師、不會手語,也無所謂。




學校長期有問題,教育部中辦卻不動如山。


該校三年前發生老師長期猥褻學生、被同學錄影事件,學校以老師有精工專長、比賽得過獎,且上有高堂老母要養,所以遲遲不解聘,完全無視於女學生的自殘及焦慮,我們聲稱要去校門口拉布條抗議後,學校才決議解聘。

學校的充耳不聞、視而不見、隱匿不報,並不是這幾年才有。早在多年前,就有受害女學生多次寫紙條及週記向導師求助,都遭置之不理。我們以學校廁所沒有緊急求助裝置及導師知情不報為由,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經最高法院判決國家賠償定讞,成為首件校園生對生性侵事件的國賠案例!殷鑑不遠,學校卻沒有得到任何教訓,難道是因為教育部疏於向相關當事人究責、求償,導致學校不痛不癢,繼續無感嗎?

我們從去年十月受理申訴,十一月拜訪校長,未能促使學校正視問題後,於十二月十四日透過立法委員陳節如召開校務協調會。會前,我們把發言文件交給次長陳益興,希望教育部能重視此案。半年間,性平事件像滾雪球般爆增,到今年六月,陳立委召開第二次協調會時,總數已達五一件。我們質疑教育部未能執行〈特殊教育法〉的評鑑業務,導致學校的教學及行政管理弊病叢生,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卻以「沒有評鑑指標」為由,表示礙難執行。似乎用這句話,就可以保障教育部中辦毫無作為,學校的教學再差、IEP再混、管理再亂、辦學再爛,也不會有人監督、評鑑。

我們不得不於六月中旬再向教育部提出檢舉,迄今已逾三個月,尚未看到結果。


與其靠學校亂舞,不如專業團隊接管。


從學校的處理反應模式,我們看不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責任。當性平事件叢生,在外界監督下,校方再也藏不住知情不報的事實;當被追究懲處時,有主任說:「做錯事的是學生,為什麼要處分老師?」原來,連要把吃案的教職員被移送考績會,都有人為同事打抱不平。

當家長要求學校提供安全的住宿環境,且因無法接受校方說法而表示「如果學校不好好處理,要自行處理(找媒體)」時,從該案事發後從未出面、未打過電話、更沒有請主任轉達過關心的校長,立即驅車前往學生家中安撫。難道校長的責任是阻止事件上媒體嗎?校長向該家長表示「每天」要載受害學生上下學,遭家長婉拒後,竟還對外宣稱有此苦勞,教育部長吳清基竟因此與校長握手,說:「你辛苦了!」

而當調查小組向訓導主任要資料時,主任竟說:「調查小組不能涵蓋所有指揮權,只要校長批示同意,我就可以給」「要校長同意,才可以給你生輔員報告。」校方這種態度,又如何能依靠他們整頓校務?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明文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特殊教育法〉第一條則規定:「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制定本法。」每個孩子都有權利要求國家提供安全的教學環境及適性課程,一個自許為文明的國家,對於弱勢學生的教育,理當有更多的關注與監督。

如果讓孩子離開學校時帶著一輩子的傷痛,學再多的國文、數學又有什麼用呢?如果政府每年耗資一億五千萬元以上,聘用一七八個大人,照顧三四個孩子,還不能讓孩子平安回家,請問:到底又是誰失明、失聰、失智、失能、失格?

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

1教育部應立即撤換校長、指派專業團隊接管學校、向全校學生及家長公開道歉。

2教育部應立即引進心理師及醫師、社工師團隊,定期協助受害人及行為人心理復健,以確保所有當事人得到應有之諮商、處遇或治療。

3教育部應積極追究中部辦公室及學校相關人等之行政責任。

4教育部應全面檢討特教政策,並依特殊教育法實施評鑑。

5各級法院在受理該校學生涉及之性侵事件時,懇請考量此非單一個案,而是整個校園結構性失能所致。我們何其忍心,讓孩子一人承擔所有成人的過錯?



驚爆七日紀事
教育部聞聲能救苦嗎?

人本教育基金會


驚爆1st 


我們開記者會,為的是爭取專業團隊能到該校協助小孩。而當天下午,教育部也提出回應。

當我們趕到教育部時,該校校長和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以下簡稱中辦)黃新發副主任已經開始說明。現場記者不斷追問校長案件情況,校長不但答不清楚,還不斷說謊,包括將某些事件淡化成性騷擾,也無法說明白今年新案的件數,連他特別去安撫家長的案件都被漏掉沒有計算在內。記者當場要求校長去電學校問明白究竟幾件,最後記者留到晚上,等著校長何時算清楚案件。

在這種狀況下,所謂專業團隊、協助小孩,通通不在教育部的回應內。


驚爆2nd


本案經各媒體大幅報導,震驚社會,而前一日校長的一句︱「只有七十一件,沒有人本說的那麼嚴重啦。」更讓許多人沸騰了起來,壹電視標題直接就下:「笨蛋,問題不在數據!」

眼見社會氛圍如此,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與中辦主任藍順德一起出面鞠躬道歉,並聲稱「查到哪,辦到哪」,同時派了一位中辦的駐區督學到校督察。然而,各方仍然在追問,「孩子呢?孩子需要的協助在哪裡?」

而人本也發表了〈無能接管學校,不如趁早下台〉新聞稿(詳見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新聞稿),繼續要求專業團隊。



驚爆3rd


在媒體追問之下,教育部長吳清基首度為此案致歉(事實上前一天中國時報就下了個標題煉獄校園管不動,部長該道歉),並在媒體面前稱校長勇於任事。以官僚體系文化習慣,部長要維護體系內人,並不奇怪,只是,到目前為止,對於民間要求專業團隊,始終沒有正面回應,也沒有提出來,要如何立刻協助該校小孩。

這一天,人本與幾個民間團體:全家盟、勵馨、台少盟等,和田秋堇委員一起召開「專業團隊儘快接管學校,小孩早日脫離煉獄」記者會。各團體不僅認為專業團隊重要,還提出這個案件必須提高層級,要到行政院會層次列管才行。

在這記者會中,我們也回應了吳部長所稱的「勇於任事」。當調查小組要向主任拿生輔員報告時,主任說:「要校長同意才能給你,調查小組沒有指揮權!」甚至,生輔員打電話給家長,要家長在接受調查時說:「什麼都不知道。」當張萍請校長將八件案子依法調查時,校長竟回說:「家長都已經道歉了,有需要調查嗎?」這些行徑,讓人懷疑校方能否與學生為善?

而中午,吳清基部長一改早上態度,發佈人事調動,將該校校長調離職務,由中部辦公室專門委員代理校長。然而,這仍不是讓專業團隊去協助小孩。我們發佈了新聞稿〈敬告吳清基部長〉。(詳見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新聞稿)

人事令發佈時,校長正在學校召開記者會,找了些家長(包括與所有事件無關的幼稚園部家長),向地方記者細訴他們的委屈與看法。從隔天媒體報導看來,這場記者會對校長來說,算是成功。甚至影響到有地方記者前來善意提醒人本,認為人本是被利用,才會出面開記者會。這我們倒是可以體會,去年十月,我們也曾被校長言語感動,還期許他能一改該校數年來不聞不動的惡質腐朽文化。

只是,長官的位置也很重要,所以,校長還是進行了交接。事實上,就我們來說,孩子比這些官的位置,重要太多。但這些人在紛紛顧位置的同時,對於孩子的需要,毫無回應。

驚爆4th5th


雖是週末,但該校仍然很忙碌。代理校長主持親師座談會,剛被調職的前校長竟也現身同台。根據在現場的家長所言,兩位「校長」都透露出「風頭若過便可『恢復正常』」之意,包括被調職的校長有望復職。

在這麼重要的座談會上,所談的竟是個人小事,而非教育大事,實在令人遺憾。可能有些家長在歷經風風雨雨後,期望學校能提出一些「辦法」、「作法」或是「計畫」,好讓人對未來有些期待。然而,中部辦公室的介入,似乎沒辦法讓事情往專業解決的方向走,反倒是全面籠罩在行政體系的陰影下。於是,我們又發出一份新聞稿〈吳清基部長應該為此負責〉(詳見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新聞稿),再一次呼籲教育部,快做對的事情。


驚爆6th


為了直接與地方媒體對話,我們在當地開了記者會。

一開始便有記者詢問,為什麼人本一直堅持要由專業團隊來接管學校,我們也趁機說明心志︰「由專業團隊接管,就是以孩子為中心,並且由專業角度出發,來做接下來的規劃。如果由原有行政體系接管,就會變成,原有行政體系在干擾本來可以立刻提供給孩子的教育,譬如前一天學校的親師座談會。」

當然,記者也質問:「為什麼人本一直要求專業團隊,但是教育部邀請了卻又不加入?」。我們在〈敬告吳清基部長〉那份新聞稿中曾提到,如果是由中辦接管學校,專家團隊等於也被行政接管了如果專業團隊不具備行政權、指揮權、決策權,於實際情況無能助益。

另外,記者質問數字問題,也就是校方說是七十一件,人本新聞稿是一二八件,會不會是人本掌握了些學校不知道的案件,而隱匿不報,有違法之嫌。這個提問非常有趣,現場我們完全沒料到有人會從這角度質疑。他並不說是學校隱匿,反倒要說是舉發的人隱匿,一般社會人士恐怕不容易理解。但只要從官方角度想想,也不難體會,假使我是校長,總不能再被說:「你竟然搞不清楚學校有多少案件!」而得要說:「是不是人本掌握了什麼我不知道的案子,但人本也沒來告訴我。」從這方向去理解,就可以理解這個提問了。

事實上,我們掌握的案件,都出自於學校,只是計算基礎不同:一個孩子如果被八個不同的人侵害,我們會計算是八個案件,因為每一件都有其要被考量的處遇計畫。但校方或說官方很可能將這些叫做一案,開一個案號,因為「一個受害小孩」。而有趣的是,「舊案號」卻有新案子,官方將新案併進舊案,不加數字。譬如,某孩子之前被侵害而登記有案,當他又被侵害了,就算在之前的案子裡,不開新案。這種作法,可以有效讓數字比較低,但卻無視每個新事件,都該再檢視一次「新處遇計畫」。

總之,這個質疑一提,除非去和通報中心比對資料,否則不能確定狀況。我們倒也很願意去比對資料,並在記者會後已經將我們所有的資料提給通報中心(目前為止還沒收到結果)。

當天,該校陳老師也來到了現場,他起身比了手語,現場靜默片刻後,開口問:「你們連手語都不會,怎麼去調查?筆談能夠正確嗎?你們口口聲聲說要保護孩子,但卻把情節赤裸裸的展示在所有社會人士面前,那孩子還要不要見人哪?」可惜他發此言時,我們還不知道這位是該校資深老師,否則可能會直接問他:「如果按你邏輯,你不是更應該可以了解小孩,可以調查,可以保護小孩嗎?我們筆談,小孩都和我們交心了,你用手語難道還不行嗎?」更何況,這麼多年來,小孩被侵害的事情持續發生,談什麼保護呢?我們從不認為孩子不可見人,倒是認為孩子不可見人的人,有可議之處。

當時,陳老師還繼續表示:「你們有讓社會大眾了解到整個前因後果嗎?不然就這樣斷章取義、移花接木實在是太容易了。我看過第一天的記者會,其實有一些不是真的。」我們追問:「請問哪一些不是真的?」老師回應:「譬如那個家長,他說他先備案,再冒著生命危險到台北去,其實這不是真的。」咦,我們還以為他是要說我們記者會的內容呢。後來我們又問:「你的意思是說,他沒有這麼危險?還是他沒有去備案?」,老師:「對,沒有這個樣子。」咦,到底是沒哪樣子?於是我們又問:「不好意思,到底你說的不真實是什麼?」結果老師又說:「其實有些東西是移來移去,接來接去。」

當我們要繼續追問清楚,現場突然有記者要求我們不要打斷老師的發言。我們一直不能明白,依據什麼,陳老師可以指控我們移花接木?還是說,他並不需要依據什麼,只要指控。真可惜,假使我是記者,我會很想知道,憑藉什麼可以這樣指控。

在這個記者會,我們也正式提到「不排除走法律途徑」。


驚爆7th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出爐。

調查結果說明了學校有重大缺失:「部分案件未依法調查處理性平事件」、「未妥善保管調查檔案資料,使得資料遺失」、「未落實檢討校園整體安全,以致學校再度發生事件」、「加害人輔導未落實,導致一犯再犯,輔導紀錄卻予以結案」、「未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而吳財順次長在記者會中,也直接表明,校長與中辦,都有相當責任並將追究。

這些內容,我們在去年立委所主持的協調會裡,就提出來了。當場,校方、中辦都在。當時我們也要求:應積極追究學校和中辦督導不週之行政責任、立即籌組特殊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之專家學者團駐校整頓,確保學生安全,並且要全面監督特教生之受教環境及品質。

現在,只是再證明一次,這些都該做。

而對於此報告,我們也發表了〈對於「教育部對某特殊教育學校發生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說明」我們的回應〉新聞稿。(詳見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新聞稿)


七日之後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安排教育部在九月二十九日就此案進行專案報告。吳清基部長在現場三度感謝人本,但卻始終不肯鬆口要讓專家團隊擁有實權。至今,由訓委會組的專業小組仍稱為「專業輔導諮詢小組」。完全符合吳清基部長在立法院所稱:「專家指導,我們行政會配合執行。」也就是,別人別插手,原有體系自己來。

另外吳部長也改口說校長「不適任」,於是,我們發了新聞稿〈不適任嗎?部長〉。(詳見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新聞稿)

截至目前為止,前任校長被調進中部辦公室,學校仍在中辦管理之下,諮詢小組也固定到校訪查,至於孩子的輔導資源、相關計畫、則是等待中。


這所學校能喊無辜嗎?

黃俐雅


人本舉行特教學校性侵事件的記者會後,社會輿論譁然,也對教育部與該校校長、老師造成不小壓力;長年被掩蓋的教育失能,一掀開來,臭不可聞。然而,校方仍不遺餘力為自己辯護,說「只有七十一件」,用此質疑人本,甚至告知各媒體,人本是被利用,而且可能是被舉發的家長利用


無論件數多寡,學生都需要幫助。


件數的計算,彼此基礎可能不同。一個孩子被八個行為人在不同時間侵犯,人本會計算成八件,校方可能因為是一個被害人,所以算成一個「案號」。然而,是八是一,都不能避掉,這九個孩子通通需要協助,而其他知情或旁觀學生也需要被照顧的事實。

然而,就算是數字計算方式不同,校方到底能喊什麼冤?也許就是這種「忘記了學生的無辜,而以為自己無辜」的局外人心態,使得他們在第一時間的反應模式竟是:「只有七十一件」。也就是這種不肯面對事實,不肯承擔學校整體教育改革的校方,才會在別人指出錯誤時,回指:「你們說我錯,是被利用啦!」一昧模糊焦點,只是自我防衛,而不是清清楚楚地針對別人指出的錯誤,加以說明。

在人本記者會後,校方說空間設施已有調整;然而,人本五年前受理該校第一樁性侵案(此案經高等法院判定國賠成立)時,早就要求學校依性別平等法改善性平法對學校空間有所規範,而且已通過七年,校長的說法是昭告天下該校違法多年的事實嗎?

目前調查已確定的七十一案中,有三十案是近兩年內也就是甫被調職的周校長任內發生的。他說不能把上任校長任內的案例算到他身上,又凸顯他對性平法的無知縱使是畢業多年的學生出面舉發當年的性平事件,現任校長仍得受理!


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取決於如何對待弱勢。


有記者質疑,為何有那麼多家長把學生送去?我想說兩件六年前發生的事,提供某些「送去就讀」的觀點。

其一:當九個月內被性侵八次的受害者找我們時,我們要求校長馬上啟動性平機制(通報、組調查小組、引進輔導資源)。當時的林校長說,自己當過性平委員,很清楚法院已介入,學校不用這麼做;我向她解釋,並傳真法條給校長,還提醒違法的後果,相關程序才啟動。她對家長說:「你女兒受害,你也有責任。」甚至建議讓受害者嫁給加害者。我們在深入了解這個案子的加害者後,也才得知他是校務運作下的受害人:在單親家庭長大的他,小六才被診斷出聽障,國中就讀此特教學校,畢業時有拿獎,且將直升高中部的古蹟維修班,報到時卻找不到名字;原來,校方沒有告知,就將他編進體育班了。體育班由一般生的校隊組成,因人數無法成班,由聽障生湊數,該班導師面見校長說:「我不會手語,無從帶起。」校長說:「可是,有聽障奧會啊!」中辦核准學校設班,而該生因無法上課,體能課時,選手作練習,他只能閒蕩!目前,他在服刑中,是人本認輔對象。

受害家長希望她女兒的遭遇,能喚醒國家對特教生的重視,只要能讓廁所有改善,讓諳啞學生發生事故時有求助鈴,縱使官司敗訴也值得。五年往返法庭的滋味,不是三言兩語所能道盡。我在此,想說個後台話:國賠協調會議失敗時,對方律師寫的紀錄須與會者簽名,我告訴她,學校扣留受害學生日記的事沒寫,她不理我,我再度要求把此項列入記錄,她仍把我當透明人;悲憤的我,只好字字清楚的說:「雖然紀錄沒有寫,你們都在這裡,除了天地,你們都知道這件事!」 那次以後,我對律師有了更深層的認識!

其二:有媽媽曾無助的說:「要先把女兒的子宮切除了,才送去該校。」背後的心酸與無助是學校不能保護我女兒不被性侵,又沒別的地方可以去,有被性侵的準備,但無論被性侵幾次,起碼不會懷孕;在身障者無法享有基本人權的社會裡,她怎能有信心讓女兒養育下一代呢?所以生育權比不上還有學校要收留重要!我乍聽把子宮切除的說法時,一時不相信這是在我所處的國家裡,這已不是教育之恥!這是台灣之恥!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不是看他們怎麼對待弱勢嗎?


為何學校會辦成這樣?


有人對人本協助受害者打國賠官司生氣,質疑少數人做錯事,為何要納稅人承擔?實際上,國賠後,教育部可再對有責任的公務員個別索賠;上述的情緒,其實是在爭對錯,是對不負責的中辦與學校生氣。但我個人想問的是:為何政府每年編列一億五千萬元以上的納稅錢,讓校長把學校辦成這樣?還不知編列多少錢,讓該督導的中部辦公室把學校縱容成這樣?

有人問我,怎麼還會有同情校長與學校的聲音?這些聲音甚至包括了教育部長。幾經思量後,我有一種大膽的的猜想:我們文化中有強烈的因果觀若不是那些人前生怎麼了?今生怎會生得如此?於是,照顧他們的師長也許自覺「是在積德」;也許有人認為:「沒了師長,那些學生和家庭怎麼辦?」這種思維是不是視殘缺者次人一等而不自知呢?

或許,我們可以再更深層的自我檢視一下:如果一般學校有四分之一的學生捲入性侵事情,我們是否就能毫無疑問的譴責「師長未盡責任」,並深深的「替學生與家長感到無辜」呢


也許,只是有毛病。
人本調查負責人張萍的心路歷程

留佩萱


在這次某特教學校性侵事件的媒體相關報導中,都可以看到一個名字張萍。就像提到「蘇案」時,一定會想到為了蘇建和三人奔波的蘇友辰律師;而在人本教育基金會所處理的校園性侵害事件中,張萍總是在台灣各角落奔波。


該校家長,是在去年十月向我們投訴這個特教學校的種種問題,包括性侵性騷事件、IEP(個別化教育計畫)、行政管理等。那個時候,張萍正準備要留職停薪,休息沉澱。

連續好幾年,張萍奔走花蓮、台南、高雄,處理校園體罰案、校園師對生性侵案,常常得要照顧創傷極重的孩子跟家長。尤其要陪好幾個家庭出庭,在法庭上壓力都很大,即使是受害者,也常要被當加害者檢驗。

雖然知道,這是告老師、告政府的代價,但對每個家庭來說,煎熬都大,往往他們都會發出嘆息:明明是我的小孩受害,為什麼現在像變成我是找麻煩的人?在這個體制,想要到一點公義,很辛苦,打國賠官司要的是國家、政府、學校負責,但有些人的嘴臉讓這些家庭無端承受「愛錢」的屈辱。這些,張萍比誰都明白,他得承擔下壓力,但他同時也必須是這些家庭最強而有力的肩膀,最溫暖堅定的懷抱。

要張萍開記者會、到校門口拉布條、到縣市首長面前討公義、去監察院檢舉、到法庭上說真相這些都不是問題,為爭是非道理,都不怕。然而,當這麼多受苦的面孔,總在心裡揮之不去時,難以承受的生命之重,不免油然而生。有時,在開車來回法庭的路上,張萍便忍不住放聲大哭,為何而哭呢?「不知道啊,反正想到,就控制不住。」

在這種狀況下,隨著好幾個歷經多年的重大案件終於落幕,張萍決定得暫停一陣子。然而,此刻,卻接到了特教學校的申訴。

「那個時候張萍打電話來,口氣很煩惱,只有問我怎麼辦?」人本執行長喬蘭說起去年的狀況:「我一下子也不知道怎辦?這案子一聽就知道問題很大,而能夠掌握狀況,了解校園性侵,又可以照顧人,加上在南部的,那就是張萍啦,但在這種狀況下,我實在不敢逼她。」

喬蘭完全聽得出,張萍放不下這個案子,卻又渴望可以處理先前所承受的創傷;然而真的叫張萍不要接案、先顧自己,是不可能的,張萍自己都說:「我看不下去啊,忍不下來啊,這些孩子很慘耶!」於是,她們商量議定,張萍還是留職停薪,但是負責特教專案。

於是,張萍開始跑學校跟校長溝通,到數個縣市訪談學生、家長,聽孩子告訴她「老師講不聽」(意思是,跟老師講,老師不聽),陪著小孩接受性平會調查。想起一開始陪小孩調查,張萍也忍不住又提高聲音說:「真地沒料到耶,本來以為一件兩件,結果一個小孩就講出七、八件,發生地點越說越多,圖書館耶,真是誇張。還有校車,更扯。還說出另外好幾個小孩也有,我真地嚇一大跳。就算之前想過會這樣,直接聽到小孩講出來,還是很嚇人。他們的學校生活耶,怎麼會這樣?老師在幹什麼?」

為了讓小孩平復接受調查的壓力和心情,張萍與另一個這個案子的工作人員慧嫻,會特地帶孩子去海邊走走,邊玩邊講。當然,偶爾有機會也得與家長聊聊,如何和孩子相處。有一個孩子,因為是行為人,必須上法庭;在這過程中,才發現,過去他也是被害人,當媽媽知道自己的小孩這些歷程,很愧疚,覺得自己對不起小孩,常常說著就哭了。

張萍只能安慰媽媽,並讓媽媽知道,從現在開始,一切都可以補回來:「我們會陪妳啊,我都這樣跟媽媽說,可是我也會想,為什麼就他們倒楣,這個教育是國家辦的耶!」這個孩子讓張萍心裡也很疼:「小孩一開始搞不清楚,為什麼他這樣做是錯的,以前人家這樣對他,為什麼老師都沒有怎樣,跟老師說,也沒有人被處罰啊,所以他不懂,他錯在哪裡,他還得面對法庭,實在很慘。」

然而,像張萍這樣的陌生人,小孩又不認識她,怎麼會願意把事情告訴她呢?「對齁,為什麼齁」她愣了一下,想了一想:「我也不知道耶,或許,我會照顧他們的心情,會先介紹我是誰,我為什麼要來。」張萍繼續說:「或許,我們的態度都比較不是在責怪他們吧!像談話時如果小孩回答得很慢,有些家長會不耐煩,我們會勸家長不要那麼兇。我覺得小孩可以感受出來這個人是不是真正關心他、願意聽他說。」

一位家長就曾經告訴張萍:「孩子很喜歡你們來。」因為那孩子每天放學都一定跑去打電腦,可是張萍去的那天,小孩放學後就一直在客廳裡走來走去。「可能小孩覺得和我們在一起反而是安全的吧,不會被異樣看待,所以孩子都還蠻願意說的︱他們以前也沒機會說這些,或是想說也沒有人要聽。」張萍說。

外界看張萍,有說俠女者,有說愛炒新聞者,有說拯救小孩的天使者;凡是封號,張萍最怕,不過這些都影響不了他的心。筆者想起在立法院記者會上,張萍原本拿著報紙、非常憤怒的駁斥校長的謊言,但是當她提到了多年前人本處理的性侵國賠案件時,卻激動的哭了:「現在知道學校有這麼多性侵案件,我再回去看多年前處理的案子,我很心痛。因為那位男學生也可能是受害人;可是我當時並不知道這間學校問題那麼嚴重,我沒有想到這個行為人可能也是受害人,所以在法院時,我沒有幫他求情,他被判了三年,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出獄!」看來她的初衷都只是想為孩子做些事,讓孩子有人的尊嚴,過好一點的日子,一旦有小孩受苦,她就受不了。

說到此,突然想起,張萍本來不是要留職停薪,休息整理之前所承受的生命之重嗎?「哈哈,對齁!」張萍竟然又是笑笑兩聲︰「不知道咧,反正就有毛病,看不下去。」


特教老師怎麼想?
兩位現場教師的經驗與想法

採訪 黃福惠 整理 編輯部


在前面的文章裡,我們看到了這次事件中,校方與官員們的一些不合理作為。然而,在教學現場,老師們才是要角;到底,老師們如何看這件事?他們所受的師培訓練是否適合現場所需?他們在現場可以怎麼作?

我們請到兩位第一線的特教老師,針對這些問題,談談他們的作法與看法,整理如下:


高職特教學校啟智班老師岳祥文:


在師範學校所學,與進入教學現場之間,我認為還需要很多學習來彌補。我剛從學校畢業進入現場時,總覺得這領域沒什麼專業,不過當時有一位老師在研究所進修,接觸很多更專業的內容,也直接把理論拿來現場用給我看,我才開始有意識要「加強專業」。

不僅是特教,這種銜接上的落差應該是師範體系普遍的情況︱國文很強的人到國中教書,但怎麼讓孩子對國文有興趣、不那麼枯燥無聊?我聽過很多朋友遇到這樣的問題,這在師範教育裡,沒有很認真被對待,都只是被點到為止,不會深入的去討論。

在教學現場會遇到的問題,譬如班級經營、和家長互動,怎麼形塑一個班級的風氣或課程規劃這些我們在學校學的時候,是沒有感覺的,也比較沒有整體的概念。在師範學的東西和現場是脫節的,它不是一個讓老師進到現場,就可以用、可以上手的東西。


在我的教學上,我會把孩子看成不同的個體,因為教育本來就應該要符合個別孩子的需求。我會讓孩子有機會做選擇,把內容和流程簡化、提供更多的協助,讓身心障礙的孩子也能做到同年齡孩子可以做的事。

比方說,如果要討論校外教學去哪裡?對於一般孩子,老師就會帶他們分組討論,而特教孩子一樣可以分組討論。我會先找好幾個點(設定範圍,而不是讓孩子漫無目的的找),並把一些如「票價」或「有哪些東西可以玩」的問題設定好,讓孩子去上網找資料(班上大概會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中度智能障礙的孩子可以做到)、再協助他們向全班介紹。

在我們學校裡,每個學期都會教孩子性教育:認識自己的身體、人我界線、隱私權、身體的隱私部位、什麼叫性騷擾/性侵害?遇到了該怎麼處理?我們會請講師來演講、放簡報或影片讓孩子看,也會做實際演練。「重複」對智能障礙的孩子來說很重要,所以老師一陣子就會提醒一次,隨時讓孩子感受到這件事情是重要的。

如果看到或聽到孩子之間有性的試探或彼此觸摸,我一定會處理。有些孩子的確不太知道人我界線的分際,我們要告訴她:「你是女生,我是男生,哪些行為不可以。」在特教學校裡,就要不斷重複提醒孩子。

之前學校也曾經有兩位男學生要合意在廁所發生性關係,還好我們及時發現,後來也持續追蹤輔導了一年多。輔導的角度並不是「不能同性戀」,而是這個行為在未成年的情況下發生是不適當/不合法的,而根據目前的法律,教育人員如果知道,一定要通報。


關於這次的特教學校事件,我認為是校方沒有積極處理學生的後續輔導。感覺上,那間學校的老師對於性侵和性騷事件太習以為常了,完全沒有意識到通報及積極處理的重要,所以孩子才會覺得不怎麼樣因為大人也沒怎樣這就變成一種氛圍。

我們學校好幾年前,就開始要求在每位孩子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在每個學期都要有性教育目標。假如有性平事件發生,輔導老師,心理師、社工師也都會立刻介入。最基本的像是裝置警報器、攝影機,以及危險區域的教學等,也都會注重。雖然沒有辦法完全不發生,但都僅是零星個案。

這次發生案件的學校螺絲實在太鬆了,整間學校對性平事件完全沒有警覺性,不重視這件事。孩子在這個年紀對性有好奇,的確容易有這樣的行為;可是站在教育的立場,應該是教育單位要負起教育的責任,如果學校能早點意識到這個問題,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了。


特教學校啟智教師、兒童職能治療師陳采緹:


這次某特教學校的性侵害事件,我們學校裡的老師常常在討論,覺得想不透。因為我們學校對這類性平事件都非常嚴格的把關,從國小到高職也都一直在進行性教育,如果異性孩子獨處,老師也都會在旁邊。

我在學校裡有教重度智障的孩子情感教育,我會用圖卡去讓孩子辨認:你現在的情緒是什麼?此外,我個人滿重視「自我決策」的教學,這在國外已經非常強調,國內這幾年也有許多這方面的研究。

「自我決策」就是要孩子學會自我決定或自我選擇。我們會設計一些遊戲讓孩子自己決定要不要,並且運用極端選項,比如辣椒和蛋糕,而孩子選擇後就讓他吃,藉由他吃了去感受「很不喜歡」的感覺,讓他知道這是「我不喜歡」的東西,下次就不要去選這個東西。這樣的過程要反覆很多次,孩子才有辦法知道什麼是我喜歡/不喜歡的,什麼是我想要/不要的,從我的教學經驗,小一開始教,到小六時,孩子都可以正確的表達自己的情緒和選擇。

曾經有一位小三的孩子都會用激烈的情緒來表達「他不要」,譬如爸爸叫他吃一點他不喜歡的東西,他就會很生氣的把餐桌上的菜都掃到地上去。可是經歷了自我決策的教學之後,他就會知道可以表達「不要」,我也教父母要尊重孩子的選擇,如果孩子很明確的表達「不要」,那就是不要,之後這位孩子就再也沒有把家裡的餐桌打翻了。

這位爸爸就曾經以為重度智障的孩子沒辦法表達「要不要」,但其實孩子都是可以做選擇的,這是很多人會忽略的地方。

其實智障的孩子很喜歡被撫觸,他會覺得這是被喜歡的表達。而我也會教孩子如果你不喜歡,或那個行為是不對的,那應該要怎麼去拒絕別人?其實孩子是可以學得會的。我們學校也規定每個學期一定要做性別教育,所以我們也會把它列入孩子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教學目標。


對我來說,在教特教孩子性教育和情感教育不能只用說的,還要用演的給他看,雖然可能沒辦法懂得很深,孩子還是會懂。之前碰過一個輕度智障的女生與鄰居哥哥兩人未成年發生性關係,她爸爸很生氣要去告對方,但那個小女生說:「是我自己願意的,因為我真的很喜歡那個哥哥。」智障孩子也會有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只是我們要去教她,怎樣的行為才適當。

教孩子情緒是重要的,孩子要能理解別人和自己的情緒,並且知道該怎麼處理情緒?不過因為我教的是重度智障的孩子,所以教的東西比較沒有那麼深層,但是輕度智障、視障、和聽障的孩子,他們的思維和一般的孩子是比較一致的,所以老師要針對孩子不同的情況去設計適合他的教案。

對於啟聰的學生,手語不是溝通的唯一方法,有些孩子有殘餘聽力可以被教口語,有些可以用圖卡溝通,有些可以用通用手勢。其實現在到底要不要教手語也是有爭議的,因為這樣啟聰的學生很容易形成他們的「次文化/聾文化」,像我們常看到一群人圍成小圈一直比手語,但其他人卻都看不懂;溝通包括表達者和接受者,兩者能互相理解,才是有效的溝通,所以教學時會強調溝通表達型式的「透明度」要高,如此一來,不管接收訊息的對象會不會手語,都可以理解溝通表達者所要表達的意圖。此外,手語也有區域性,像是台灣南部和北部的手語就不一樣,所以除了手語,讀唇語、利用殘餘聽力、筆談、口說等都是聽障者表達溝通的形式,學校會視學生的狀況選擇教學。

因為在修習特教領域中手語是選修,四年才兩個學分,所以很多教啟聰學生的老師不一定會手語,但如果老師看不懂學生用手語求救,也可以看表情啊!像我們也會教重度障礙孩子非口語溝通,像是溝通簿、圖卡、電腦、手勢、表情、聲音等。所以學生在表達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們不會只看他的手勢,還會讀他的動作、表情、身體張力。緊急的時候,身體張力會比較高,放鬆的時候會比較舒緩,這些都是訊息。雖然我不知道那所學校的學生是怎麼求救的,但我們在對待身心障礙的孩子,不會只依賴一種非口語的訊息。


專業合作是特殊教育極強調的觀念,尤其多重、重度障礙學生的學習多數都需要跨專業合作。美國特殊教育的施行,幾乎所有相關人員都認同專業合作的方式,實務上也確實在進行,但也仍有不知如何有效率合作的困難,因此,有些大學會在培育專業人員時,安排專業合作的實作課程,例如特殊教育系、職能治療系、物理治療系、語言治療系的學生一起修專業合作課程,藉由不同領域學生組成小組做個案,讓準專業人員在職前就已經建立和不同專業合作的概念與能力。

反觀台灣的教育強調競爭,學生從小就沒有被教要和別人合作,也不會強調要和別人溝通協調。可是,幾乎所有的工作現場都需要和人接觸,協調是必要的,特教教師更需要和家長、不同專業協調教學目標和策略。我們在師培課程中,都讀過專業團隊,但實際如何運作卻一無所知;我具有醫學和特殊教育雙重背景,但是在職前教育中,兩個領域都沒有教過我們怎樣和不同專業合作,所以,除非是自己進修或工作場域有這樣的要求、需求,不然,大部分教師、專業人員不會往專業團隊合作的方向走,這其實並不符合特教現場所需。




春風,吹不進校園?
特教專家談「某特教學校性侵案為何發生?」



◎王士誠





一直以來,我們都以「春風」形容良好的教育—無論是「桃李春風」或「春風化雨」,講的都是教育可以如春風般地吹拂學生,讓他們的人生充滿豐潤的生命力。

可是,春風也有吹不進校園的時候。就像這次發生重大性侵案的南部特教學校,即使並非全然不見春風,也是個「春風無力百花殘」的狀態:孩子們得不到春風照拂,只能一一凋殘。

是什麼因素,讓這所資源良好的國立學校發生如此悲劇?要怎麼做,才能讓春風再次吹起?針對這兩個問題,我們請教了曾任台北市特教巡迴教師的郭色嬌老師,以及專研特教性教育的台灣師大特教系杜正治教授,希望從他們的經驗與研究中,得到一些春風再起的力量。

偏差行為,經常是不當對待的結果。

「我想,我們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讓人誤以為每個特教生都會有類似的行為。」郭老師說,「相較之下,聽障學生的認知能力沒有問題,但較難與大眾溝通,為了溝通的需求,常常會和其他聽障的孩子聚成小圈圈,朝夕相處,肢體接觸又多,發生事情的機率就會比較高。」不過,郭老師再三強調,這只是相對而言,不是必然;特教生的個別差異很大,不能一概而論,並不是某障別的孩子就一定會有不當行為。

杜教授也提出類似的看法:「特教學校是比較封閉的,例如啟智學校學生的認知能力不足、啟聰學校學生較難與外界溝通,因此學校的環境都算是封閉的,學生的社會網絡也比較小。

「以聽障的孩子為例,他們不容易和他人溝通,學校的社會網絡也不大,本來就很難從社會交流得到性的知識;要是在這既有的小小網絡內,每天都看到性的不當行為,而又沒有人教,他的行為當然也就不恰當—講得難聽點,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偏差行為』。」

杜教授指出了一個重點:所謂的「偏差行為」,聽起來相當負面,但實際上也就是某情境下不妥的行為;這樣的行為,對當事人來說,往往既不「偏」、也不「差」,而是他不時看到的「日常行為」。

正如這次某特教學校的案例,有許多是發生在校車、教室等公共場合,卻沒得到即時的糾正,孩子一一看在眼裡;如此不當對待下,孩子若是依樣畫胡蘆,不也可以理解嗎?杜教授講得再明白不過:「或許,一開始只是不太適當的肢體碰觸,而老師沒有反應,孩子們長期看下來,當然會以為這是老師允許,或至少默許的行為啊!而特教環境封閉,學生交流更密切,很容易有樣學樣,事情就會越來越嚴重。」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言下之意,杜教授認為,孩子在性方面有不當行為,老師要負起相當的責任。
然而,身在第一線的教師們,其實也面臨極大的難題。投身特教三十二年的郭色嬌老師很清楚這點:「現在的特教環境,和我民國六十五年剛開始教書的時候完全不一樣。當時,大部分特教學生都依障別進入特教班、或特殊學校就讀。

「可是民國八十六年,特教法修訂,規定『各級學校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其入學』,所有中小學都不能拒收身心障礙學生,也就是所謂的『零拒絕』,因應修法,各縣市開始增設資源班。從此以後,只要孩子的認知能力沒有重大問題,家長們很自然地就會把孩子送到臨近的普通中小學就讀。

「所以,聽障、視障類別的特殊學校學生人數銳減,加上少子化的趨勢,為了充分運用現有資源、避免人事縮編,學校就開始招收伴隨其他障礙類別的學生;啟聰學校有智障學生,啟智學校也有多重障礙學生,特教生態逐漸改變。」

我們可以設想這種情況:你是一個學有專精的啟聰老師,十多年來熱心地教導聽障的孩子;但有一天,班上來了個中度智障的學生,你有辦法教他嗎?

很可能是束手無策吧?這就是特教老師們面對的難題。

「當然,許多有熱忱的老師會去進修,學不同障別的教學法,仍舊認真教書;但是,無論有沒有進修、認不認真,待遇都是一樣的,當然就會有人不想努力。」郭老師這麼說,「不用心的老師只是少數,但可怕的是,一鍋粥裡只要有一顆老鼠屎,就很容易會毀了一鍋粥;一個未盡職責教學的老師,會影響整體教學品質。」

郭老師多年來巡迴各校,協助特教老師教學,她曾親眼看到許多精彩、生動的教學片段,但也會看到這樣的景象:有位老師要國三、智力正常的聽障生摸便當盒,教他「便當盒是硬的」;也有老師試圖教小學部的智障學生hungry和angry這兩個英文單字的差別。

「教學品質良莠不齊,不能因應學生的能力和特殊需求,他們當然對學習沒有興趣。」郭老師說。這段話,讓我們聯想到人本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曾經提到的:「當孩子對學業沒興趣,生活環境又無聊,他們很自然地就會去尋求生理的滿足。」

行政機關難辭其咎

特教生態丕變,為老師們帶來教學上的挑戰,埋下部份教師棄守教學的遠因,而行政管理未能發揮力量,則直接導致今日的嚴重事端。

教授就點明了校長的管理責任:「這次的事,與校長的作風大有關係。據說這間學校有幾任校長會打壓消息,這麼一來,老師們當然就意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事情就會擴大。

「而案發時的校長,竟然還在補修特教學分;一個沒有特教知識的校長,要怎麼帶領特教學校?在遴選校長時,就應該把學經歷考慮進去才對。

「另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既然已經知情,也介入調查,在調查期間卻不能協助學校停止傷害,就是共犯結構!」

行政單位原就應該推行適當的評鑑制度,來加強管理。而現況是:沒有教師評鑑,每個老師不管作得怎樣,都領一樣的薪水,自然會有人想「我為什麼要這麼拼?」而校長也沒有受評鑑,不適任的校長就可能繼續當下去。

而自民國九十八年特教法明定「特教學校應每三年實施一次校務評鑑」至今,中辦仍然沒有訂出合宜的評鑑指標,並且以此為由,不進行校務評鑑,實在不能不說是一種管理的怠惰。

一如郭老師說的:「我對這次事件感到非常驚訝,實在不知道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但如果要說一個原因的話,我會認為教育行政單位、中辦要負責;因為,雖然現場有現場的困難、有複雜的因素,可是如果行政督導和支援足夠,事情絕不可能是這個樣子!」

我們大可以說:固然有一些學生犯了錯,可是原因在於其長久以來受到不當的對待,實在不應受到指責;而部份教師無心教學,當然大錯特錯,但其背後有結構性的因素,似乎也不能把錯通通怪到老師們頭上。然而,握有龐大資源的行政主管機關,若是不能改善、避免類似事件,卻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行政支援專業,從教學著手,設法讓無心的老師離開,學生自然會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學校也就重回常軌;而這當中的一個要點是:行政機關必須完全尊重專業團隊,讓「專業」成為校內改革的唯一考量。人本從第一次召開記者會以來,對行政主管單位一貫的要求—把學校交給有主導權的專業團隊,就是這個意思。
不信春風喚不回

「我覺得無論事情有多嚴重,也不可能整間學校都沒有心存善念的老師。我想只要找到那股善的力量,就能用來翻轉整個情勢。」郭老師說,「我都說『不信春風喚不回』,要相信,只要用對方法,事情就會有轉機。」

郭老師這段話,將第一線老師的重要性表露無遺;行政機關給予再多支援、專業團隊投入再多心力,若是缺了老師們良善的力量,春風仍然可望而不可及。

就如杜教授主張的:「性教育不是一門課程,而是生活的一部份,是要教導學生如何在生活中,與他人恰當地進行和性有關的互動。既然如此,性教育就不該由一門課、一個老師來推動,每個老師都要是性教育老師!」每位老師都該負起性教育的責任,都該發揮良善的潛能。

當老師們致力教學、關注性教育;當行政機關支持專業、切實督導,我們相信,不待大聲呼喚,春風也一定會重回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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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IEP是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的縮寫,即特教法所稱的「個別化教育計畫」。特教生的個別差異相當大,往往無法如一般生那樣,全體適用相同教材,需要一套適應他們身心狀態的教學方案,特教法因而有相關規定。特教法第二十八條明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而《特殊教育法施行則》第十八條定義個別化教育計畫為:「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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