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20121107【新新聞】學校變虎口 台南啟聰學校善惡顛倒

【文╱張為竣】

  國立台南啟聰學校(簡稱南聰,現附屬台南大學)去年爆發連續性侵案震驚社會。今年七月,監察院彈劾文指出,歷經五位校長經手處理,南聰校方長期放任聽障學生互相侵害的殘酷事實--二○○四年至今,疑似性侵案高達一百六十四件、九十二人受害,地點遍及校園、宿舍、校車、教師住家,事發後又企圖私了、掩蓋事實,整個校園宛如電影《監獄風雲》的翻版。



  南聰校方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前年底啟動調查,並由「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事件專業調查人才庫」調派一位校外教師,從三個案件一路追查出六十五件。另外,人本教育基金會去年九月也召開記者會,揭露該校一百二十八件性平事件。

  直到今年總共確認南聰發生一百六十四件違反性平事件,教育部中辦官員、南聰教職員三十人遭到行政懲處,十六人遭彈劾,時任調查人員也被列為「有功獎勵人員」,黑暗總算出現一絲曙光。但是,事情當真如此嗎?




失職者居高位 校方阻調查

  到目前為止,教育部與監察院的懲處、彈劾名單中,包括了現任校長室秘書戴千琇、訓導主任蔡郁真、總務主任蔡璧娥、生教組長陳文通、實習組長楊靜宜、復健組長黃法川等一、二級主管。其中,楊靜宜更是在懲處結果出爐後,從導師拔擢為行政主管。

  反觀揭露事件的調查人員,一位至今仍需求助心理醫師、另一位「有功獎勵人員」被口頭告知考績丙等,被校方以行政程序「修理」的次數更難以計數。另外,提出國賠的學生被暗示轉學,導致另一位受害家長不敢提出國賠。

  至於懲處結果,教育部列為密件,解密期限為民國一百二十年十月三十一日。

  這就是南聰的現況。這些人可說是將校園打造成性侵虎口的間接幫兇,更是主管機關與監察權認定的「違法失職人員」,此時此刻仍身居要津。如此一來,當初揭案「破壞校譽」的人,被整肅也是理所當然。

  相關人士透露,教育部調查報告證實,南聰參與調查的教職員「遭校方壓力,接獲黑函攻擊」,校方也曾「拖延」、「不配合」,足以顯示學校行政系統不樂見性平案件真相浮出檯面。

  據瞭解,在學校性平委員組成調查小組之際,時任行政專員的陳文通即對調查採取不配合態度,架設錄影器材、傳帶學生至訪談現場等職責事務經常藉故推辭,且自行修改其訪談紀錄;導師楊靜宜也因態度不佳,遭校外調查人員斥責「再不配合我就請教育部處理」,楊才接受調查訪談。種種掣肘皆讓有心調查案件的調查小組成員備感壓力。

  更有受害學生家長指控,已離職的住宿生管理員王敦正曾致電告知,調查過程一律回答「不知道」。校園也開始傳出耳語,包括譏諷調查人員藉由案件「名利雙收」、向媒體與民間團體洩密、企圖把學校搞垮!

  這些手段最終導致一位教師退出調查小組,另一位求助心理醫師,還有一名看似沒有異狀,但校園流言中傷已經讓他成為沒有同事願意接近的「孤鳥」。


案件滾雪球 停損不擇手段

  即便學校行政系統產生莫大的阻力,調查小組部分成員仍抽絲剝繭、透過手語和筆談詳細調查,將受害、加害、教職員三方的訪談紀錄交叉比對,並檢視校園宿舍、校車日誌,從原來的三案調查出四十一件,並揭發二十件案外案。

  案件如同滾雪球,阻力也因應而生,調查尚未結束,去年中遴選性平委員,「不聽話」的人自然被排除在外。知情人士指出,二十個案外案調查完後就此打住,「過於巧合!三件能查到四十一件,二十件卻沒有另外線索,停損意味濃厚。」

  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校方七十件性平案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八十七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更有四十四案未調查未處理、十七件違法自行處理。從這些數字來看,校方當時企圖隱匿、私了的情況確實存在。

  據轉述,原先參與調查的人員對此事也感到不平,但對內難以相抗行政體系,對外又受限於保密條款,可說完全無能為力。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不少受害學生家長轉而向人本教育基金會投訴。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大動作召開記者會,踢爆南聰近兩年共發生一百二十八件性侵害、性騷擾事件,引發舉國譁然。輿論延燒兩天後,時任教育部長吳清基出面道歉;當日中午,校長周志岳轉調教育部中辦。

  事情鬧大,「清算」加劇,範圍更擴及到陪同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的受害學生家長,手法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該家長指稱,女兒放學回家後開始會詢問父親當日行程,「爸爸今天有沒有去台北開會?」「今天和哪個叔叔見面?」起初當作童言童語未多加理會,不料數日後女兒多次表達「不想去學校」,家長才驚覺有異,經溝通後得知,教務組長陳杉吉指示學生打聽自己父親動向,該家長氣得痛批陳利用學生對教師的尊敬,簡直不擇手段。


揭案有功未獎賞 剷除異己下手重

  至於「揭案有功」卻成為「破壞校譽」的教師,今年六月接到人事室通知,他遭「民眾」向教育部長信箱投訴,卻遲至兩天後才要求限當日說明,並以保護投訴者為由,僅口頭告知投訴內容。

  缺乏具體投訴內容、當日又有五節課要上,這位前調查人員只好向人事室解釋,卻遭人事主任謝淑妙回覆:「那是你的問題。」然而依行政慣例,人事室僅需根據投訴內容另擬文件即可做到保護投訴者,完全不提供內容的用意可想而知。

  該調查性平案的教師如今被告知考績丙等,因揭發案件而在二月被教育部中辦列為「有功獎勵人員」卻落得如此下場,種種遭遇又豈是外人所能想像?

  那些掌控權力、能夠輕易整肅異己之人,或許是現實考量,或許是立場會迥異,卻不知是否曾思考:不論調查小組或民間團體,揭發案件的動機是為了救學生,絕非在對校園進行「鬥爭」。如此不顧一切的「下重手」,甚至寧願犧牲學生的基本人權與尊嚴,午夜夢迴之際,為人父母的他們如何面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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